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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46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3年第46号)


  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温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温达美源染发膏(自然黑色)等46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见附件)。其中,广州温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申请;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被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确为广州温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该企业提供虚假信息、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属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查实后将依法从重从严处罚。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上海、湖北、广东、甘肃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46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国家药监局

2023年09月25日

附件:46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



美吾发快速护发染发霜7号抽样检验不合格信息表

样品名称美吾发快速护发染发霜7号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名称中国总代理商:美吾发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制造厂:美吾华股份有限公司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地址中国总代理商: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777号902室,制造厂:台湾桃园县幼狮工业区狮二路10号
被抽样单位名称宿迁金鹰国际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新青年路2号
包装规格40克+40克
标示批号221031A092QF
标示生产日期/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保质期:3年,限期使用日期:20251030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所在地/产品进口地区上海(中国台湾)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国妆特进字J20120048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
检验机构名称初检机构: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不符合规定项目成分比对
检验结果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未标示的染发剂:间苯二酚(复检结果)
规定要求产品检出成分、产品标签应当与该产品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一致
备注/


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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