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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江西知恩堂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御贝初宝宝夏季爽肤乳等3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见附件)。其中,江西知恩堂实业有限公司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申请;经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被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确为江西知恩堂实业有限公司生产。该企业提供虚假信息、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属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查实后将依法从重从严处罚。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江西、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备案人、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国家药监局
2024年02月04日
样品名称 | 虞美嫩净颜祛痘霜 |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名称 | 备案人/生产企业:广州柏文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销:虞美人(广州)医学护肤品研发中心 |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地址 | 备案人/生产企业:广州市花都区镜湖大道石塘工业区富源一路自编1号A栋二楼A区、一楼B区,总经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技园科兴路2号之一绿地汇创广场自编5栋15层1501、1502、1503房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庐山市张学红美容馆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庐阳国际广场1-31商铺 |
包装规格 | 35g |
标示批号 | / |
标示生产日期 | / |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 | 2025/12/6 |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所在地/产品进口地区 | 广东 |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 | 粤G妆网备字2022250574 |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 | 粤妆20190065 |
检验机构名称 | 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不符合规定项目 | 甲硝唑 |
检验结果 | 6843μg/g |
规定要求 | 不得添加 |
备注 | 广州柏文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该企业未生产或者进口过该批次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 |
产品名称 | 虞美嫩净颜祛痘霜 |
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 | 粤G妆网备字2022250574 |
成分 | 水、丁二醇、1,3-丙二醇、鲸蜡硬脂醇、C13-16 异链烷烃、硬脂醇聚醚-21、尿素、微晶蜡、环五聚二甲基硅氧烷、硬脂醇聚醚-2、甘油硬脂酸酯、白柳(SALIX ALBA)树皮提取物、PEG/PPG-17/6 共聚物、羟丙基环糊精、甘油、麦芽糊精、冰片、PEG-100 硬脂酸酯、月桂氮卓酮、黄檗(PHELLODENDRON AMURENSE)树皮提取物、苯氧乙醇、薄荷脑、聚丙烯酸酯-13、环己硅氧烷、生育酚乙酸酯、樟脑、尿囊素、聚异丁烯、胡黄连(NEOPICRORHIZA SCROPHULARIIFLORA)提取物、苦参(SOPHORA FLAVESCENS)提取物、壬二酸、水杨酸、黄芩(SCUTELLARIA BAICALENSIS)提取物、线状阿司巴拉妥(ASPALATHUS LINEARIS)提取物、华南忍冬(LONICERA CONFUSA)花提取物、羟苯甲酯、丹参(SALVIA MILTIORRHIZA)提取物、红没药醇、己脒定二(羟乙基磺酸)盐、柠檬酸、芍药(PAEONIA ALBIFLORA)根提取物、支链淀粉、糊精、乙基己基甘油、黄原胶、丹皮酚、1,2-己二醇、聚山梨醇酯-20、对羟基苯乙酮、环糊精、山梨坦异硬脂酸酯、季铵盐-73、马齿苋(PORTULACA OLERACEA)提取物、姜(ZINGIBER OFFICINALE)根提取物 |
备案状态 | |
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 | 查看 |
产品包装平面图 | 查看 |
生产企业名称 | 广州柏文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190065 |
住所 | 广州市花都区镜湖大道石塘工业区富源一路自编1号A栋二楼 |
生产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镜湖大道石塘工业区富源一路自编1号A栋二楼A区、一楼B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MA5CJ5PC15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 张光林 |
生产许可项目 | 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护肤水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啫喱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护发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 |
发证日期 | 2023年01月10日 |
发证机关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有效期至 | 2027年04月11日 |
状态 | 有效 |
说明 |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编排方式为:X妆XXXXXXXX。其中,第一位X代表许可部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第二位到第五位X代表4位数许可年份,第六位到第九位X代表4位数许可流水号。 3)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按照化妆品生产工艺、成品状态和用途等,划分为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粉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蜡基单元、牙膏单元、皂基单元、其他单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根据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际需要调整生产许可项目划分单元。 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的,应当在生产许可项目中特别标注。 |
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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