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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27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20年第83号)


  在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等单位检验,标示为广州市景红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景红达染发膏(金色)等27批次染发类产品不合格(见附件)。

  上述不合格产品相关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的有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要求辽宁、贵州、云南、江西、浙江、江苏、广东、重庆、广西、四川(省、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上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公开对相关企业或者单位的处理结果,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在国家化妆品抽检信息系统中填报。

  特此通告。

国家药监局

2020年12月16日

附件:27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信息



三崎染发膏紫色抽样检验不合格信息表

样品名称三崎染发膏紫色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名称广州市三崎美容美发用品有限公司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振兴工业区
被抽样单位名称台州经济开发区一郎发型工作室
被抽样单位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巨鼎广场201号、202号
包装规格80g
标示批号48CF
标示生产日期/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20220822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所在地/产品进口地区广东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国妆特字G20161729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60369
检验机构名称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不符合规定项目标签标识
检验结果(1)该产品批件与标签标识一致。(2)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间氨基苯酚、4-氨基-2-羟基甲苯、对苯二胺。
规定要求
备注/

广州市三崎美容美发用品有限公司的生产许可信息

生产企业名称广州市三崎美容美发用品有限公司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160369
住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振兴工业区
生产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振兴北路15号、花屋中街4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4741898671U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陈国强
生产许可项目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类、护肤水类、染烫发类、啫喱类);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护发类、染烫发类);粉单元(染发类)
发证日期2022年08月12日
发证机关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有效期至2027年08月11日
状态有效
说明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编排方式为:X妆XXXXXXXX。其中,第一位X代表许可部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第二位到第五位X代表4位数许可年份,第六位到第九位X代表4位数许可流水号。
3)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按照化妆品生产工艺、成品状态和用途等,划分为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粉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蜡基单元、牙膏单元、皂基单元、其他单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根据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际需要调整生产许可项目划分单元。 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的,应当在生产许可项目中特别标注。

广州市三崎美容美发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抽检不合格相关产品

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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