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妆品抽检飞检不合格信息平台

声明:本站所有抽样检验、飞行检查、生产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均来自网络采集,实际情况和实时最新状态最终以官方公布为准。

国家药监局关于5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2年第11号)


  在2021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标示为生产企业德国万事乐德公司、中国总经销北京隆盛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哈罗闪婴儿柔护润肤霜等5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见附件)。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5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国家药监局

2022年02月17日

附件:5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



同仁堂植物原浆毛发修护发膜抽样检验不合格信息表

样品名称同仁堂植物原浆毛发修护发膜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名称委托方:北京同仁堂化妆品有限公司,受托方:珠海市恒美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地址委托方:北京市丰台区丰台科学城航丰路8号孵化楼114室,受托方: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宝乐路399号厂房五楼A区
被抽样单位名称濉溪县城北无名理发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安徽淮北市濉溪县沱河路翡翠明珠楼下
包装规格480ml
标示批号HM19CA205A
标示生产日期2019/01/09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2022/01/08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所在地/产品进口地区广东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京G妆网备字2018005166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60945
检验机构名称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不符合规定项目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
检验结果0.0052%
规定要求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否认生产
备注/

同仁堂植物原浆毛发修护发膜的备案信息

产品名称同仁堂植物原浆毛发修护发膜
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京G妆网备字2018005166
成分水、鲸蜡硬脂醇、环五聚二甲基硅氧烷、甘油、聚二甲基硅氧烷、鲸蜡硬脂基三甲基氯化铵、椰油酰胺 MEA、硬脂基三甲基氯化铵、角鲨烷、聚二甲基硅氧烷醇、氨端聚二甲基硅氧烷、桑(MORUS ALBA)根皮提取物、聚乙二醇-7M、角蛋白氨基酸类、何首乌(POLYGONUM MULTIFLORUM)根提取物、山嵛酰胺丙基二甲胺、羟苯甲酯、羟苯丙酯、CI 45430、香精、柠檬酸、氯化镁、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硝酸镁、甲基异噻唑啉酮
备案状态
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查看
产品包装平面图查看

珠海市恒美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的生产许可信息

生产企业名称珠海市恒美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160945
住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宝乐路399号厂房五楼A区
生产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宝乐路399号厂房五楼A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UQGDC8H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朱磊生
生产许可项目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护肤水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啫喱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护发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
发证日期2022年05月24日
发证机关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有效期至2027年05月23日
状态有效
说明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编排方式为:X妆XXXXXXXX。其中,第一位X代表许可部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第二位到第五位X代表4位数许可年份,第六位到第九位X代表4位数许可流水号。
3)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按照化妆品生产工艺、成品状态和用途等,划分为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粉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蜡基单元、牙膏单元、皂基单元、其他单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根据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际需要调整生产许可项目划分单元。 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的,应当在生产许可项目中特别标注。

珠海市恒美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抽检不合格相关产品



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站所有数据已加入个人专属标记,任何组织或个人禁止采集或转载,一经发现将通报警告处理!

联系我们
关注公众号
联系站长

联系站长

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