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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内蒙古宇航人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锦生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结果的通告(2024年第54号)


  近期,国家药监局组织对内蒙古宇航人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和广西锦生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家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飞行检查。经查,发现上述企业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国家药监局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监局对上述企业涉嫌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监局已对上述企业立案调查,并责令相关企业暂停生产、经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具体情况见附件。
  特此通告。

国家药监局

2024年12月05日

附件:广西锦生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结果



广西锦生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飞行检查结果信息表



企业名称广西锦生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桂妆20240002
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450100MACP9F4J2J
企业地址南宁市长凯路23号10号楼5楼西半层
检查单位国家药监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检查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等
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该企业在质量保证与控制方面存在未按规定执行记录管理制度、未按规定执行留样管理制度等问题;在生产过程管理方面存在未按规定执行产品放行管理制度等问题;在物料与产品管理方面存在未按规定贮存物料和产品等问题。

处理措施1.国家药监局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监局对该企业涉嫌违法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并评估相关产品安全风险,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该企业实施召回,必要时依法采取紧急控制措施。有关查处结果及时报告国家药监局。
2.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项目和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监局已责令该企业暂停生产、经营,并进行整改。该企业完成全面整改并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监局检查确认、发布复产通告前不得恢复生产。有关整改和复产情况及时报告国家药监局。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05日
恢复生产公告
恢复生产日期

广西锦生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许可信息

生产企业名称广西锦生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桂妆20240002
住所南宁市长凯路23号10号楼5楼西半层
生产地址南宁市长凯路23号10号楼5楼西半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MACP9F4J2J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邓金兰
生产许可项目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标注#号的生产许可项目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
发证日期2024年03月21日
发证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有效期至2029年03月20日
状态有效
说明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编排方式为:X妆XXXXXXXX。其中,第一位X代表许可部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第二位到第五位X代表4位数许可年份,第六位到第九位X代表4位数许可流水号。
3)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按照化妆品生产工艺、成品状态和用途等,划分为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粉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蜡基单元、牙膏单元、皂基单元、其他单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根据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际需要调整生产许可项目划分单元。 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的,应当在生产许可项目中特别标注。


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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