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过度包装合规计算工具 v1.0
GB 23350-2021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
常见问题
(一)适用本标准的产品。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所有食品(含散装食品)和化妆品的销售包装适用于本标准。
(二)不适用本标准的产品。出口至国外的食品和化妆品不适用于本标准,运输包装不适用于本标准,出厂时价格为零且标识“赠品或非卖品”字样的产品不适用于本标准。
https://www.gov.cn/zhengce/202309/content_6901647.htm
新标准规定了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和包装成本要求,以及相应的计算、检测和判定方法。具体内容包括:一是规范了31类食品、16类化妆品的包装要求;二是极大地简化了商品过度包装的判定方法,消费者只需要查看商品本身的重量或体积,并测量最外层包装的体积,通过计算就可以初步判定商品是否存在过度包装问题;三是严格限定了包装层数要求,食品中的粮食及其加工品不应超过三层包装,其他食品和化妆品不应超过四层包装。新标准有利于引导绿色生产和消费,也有利于实现有效监管。新标准将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实施,为企业和市场设置了两年过渡期。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结合碳达峰碳中和的新部署新要求,免费公开标准全文,系统开展标准宣贯培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尽快启动对标达标诊断和产品包装合规设计。同时营造良好的绿色消费舆论环境,提高消费者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的认知,倡导合理消费,引导消费者不选购过度包装的商品。
https://bmfw.www.gov.cn/zcdwpt/index.html#/detail?id=23479
面膜类化妆品商品类别可根据其内装物状态选择一般液态单元或膏霜乳液单元,其k值为9。
https://www.gov.cn/zhengce/202309/content_6901647.htm
附表A.2注a“含有配套电动工具使用的护肤水类或护肤清洁类产品k值为同类产品的1.5倍”中,配套电动工具指使用该产品时必须使用的电动工具,二者缺一不可;若电动工具不属于配套电动工具,则护肤水类或护肤清洁类产品k值取9。注b“含有配套工具使用的气雾剂类产品k值为同类产品的2.5倍”中,配套电动工具指使用该产品时必须使用的工具,二者缺一不可;若电动工具不属于配套电动工具,则气雾剂类产品k值取5。
https://www.gov.cn/zhengce/202309/content_6901647.htm
标准第5.6条中,包装成本为食品或化妆品企业与包装企业签订的包装采购价格。销售价格为食品或化妆品企业与销售企业签订的合同销售价格,若无法获取合同销售价格则可将商品的市场正常销售价格(非折扣的销售价格)作为销售价格。
https://www.gov.cn/zhengce/202309/content_6901647.htm
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避免过度包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过度包装的监督管理。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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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