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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花市监处字[2022]12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广州市联盈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
注册号44012100004429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何健恒
违法行为类型计量与标准化违法行为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01月07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

穗花市监处字[2022]12号


当事人名称:广州市联盈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58362852L
住所: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白坭经济社内
法定代表人:何健恒

因有市民通过12345平台投诉广州市联盈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小于其标注净含量,2021年10月26日,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白坭经济社内的广州市联盈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抽检,对当事人生产的三款产品进行定量包装计量抽检。2021年11月2日执法人员将检测报告送达当事人,三款产品的定量包装平均实际含量均小于其标注净含量,被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检测结果没有异议。我局依法对广州市联盈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小于其标注净含量的问题予以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18日当事人委托生产主管黄荣坚到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受调查,经调查,执法人员查明如下事实:
1、当事人住所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白坭经济社内,已领取营业执照并获得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2、当事人上述定量包装计量不合格的三款产品分别是蓝风铃香氛润养护发素,生产日期为2021年7月2日,该批次共生产了66瓶。优乐美化香氛润手洗发乳生产日期是2021年8月19日,该批次共生产了60瓶。鳕鱼肝油润养洗发乳生产日期为2021年7月2日,该批次共生产了60瓶。上述三款产品出厂销售价均为15元/瓶。上述三批次的产品总货值为2790元。
3、当事人的的上述定量包装净含量不合格的产品在我局检查后未再销售。出现这个问题是因为产品标贴设计和印刷出差错了,瓶子上标注净含量应当为为4L的,结果塑料瓶厂的设计人员全部标注成5L了,导致客人投诉产品净含量不够。
4、当事人生产的上述三款产品除了定量包装净含量不合格外,其中蓝风铃香氛润养护发素产品的标注净含量的字符高度不合格,优乐美化香氛润手洗发乳标注净含量的字符高度不合格及标注的计量单位也不合格,该款产品计量单位用ml不符合标准要求,应用L或升作为计量单位。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当事人提交的生产计划单;
3、现场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
4、抽样单及检测报告。
我局已于2021年12月30日将拟处罚款5000元的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当事人生产的产品标注的计量单位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生产的产品标注净含量的字符高度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依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予以责令改正。
当事人生产销售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小于其标注净含量的行为违反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依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责令当事人予以改正,并决定给予当事人一般处罚,罚款5000元。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所列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没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或者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地址和电话分别为: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94号行政复议办理处、37703446;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85596340。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01月07日

罚款 5000

广州市联盈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的生产许可信息

生产企业名称广州市联盈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160999
住所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白坭经济社内
生产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白坭经济社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58362852L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何健恒
生产许可项目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类、护肤水类、啫喱类);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护发类)
发证日期2020年01月09日
发证机关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有效期至2021年10月25日
状态注销
说明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编排方式为:X妆XXXXXXXX。其中,第一位X代表许可部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第二位到第五位X代表4位数许可年份,第六位到第九位X代表4位数许可流水号。
3)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按照化妆品生产工艺、成品状态和用途等,划分为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粉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蜡基单元、牙膏单元、皂基单元、其他单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根据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际需要调整生产许可项目划分单元。 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的,应当在生产许可项目中特别标注。

广州市联盈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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