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穗云市监处罚〔2024〕1868号 |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 广州名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91440101MA5CPGC464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陈洲成 |
违法行为类型 | 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09月27日 |
行政处罚决定书
穗云市监处罚〔2024〕1868号
经查明,2024年7月4日至7月5日当事人经省局飞行检查,依据《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现场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关键项目2项、其他重点项目9项、一般项目2项,检查结论为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共涉及2个批次的产品存在问题,其中:“迪悦朵防晒乳”(批准文号:国妆特字20231057,批号:DYD33378)共计生产500盒,留样6盒(已销毁),自检消耗3盒,销售491盒,销售价格5元/盒,销售金额2455元,货值2500元。“益若翼六胜肽抗皱面膜”(备案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3180052,批号:YRY675091)共计生产9996片,留样6片,自检消耗2片,销售9988片,销售价格0.3元/片,销售金额2996.4元,货值2998.8元。上述产品合计违法所得5451.4元,货值5498.8元。另查明,当事人在未取得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的情况下,于2024年4月2日起在其生产场所生产特殊化妆品“花萃肌密美白防晒霜SPF50+PA+++”,并擅自在上述产品包材上标识:广州市臣采日化有限公司厂名、厂址、许可证编号和产品注册证书编号。当事人生产“花萃肌密美白防晒霜SPF50+PA+++”共2900盒,货值金额3元/盒,其中:包材0.6元/盒,内料1.2元/盒,灌包加工费1.2元/盒。上述产品尚未销售出厂均被我局依法扣押,货值总计8700元,无违法所得。当事人于2024年6月16日起在其生产场所生产化妆品“CK清透水光素颜霜”“CTAA胶原蛋白抗皱淡纹鱼子肌活霜+CTAA臻颜奢养精华油”,并擅自在上述产品包材上标识:广州市臣采日化有限公司、广东薇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名、厂址、许可证编号和产品执行标准编号。当事人生产“CK清透水光素颜霜”共950盒,货值金额3元/盒,其中:包材1元/盒,内料1元/盒,灌包加工费1元/盒,货值2850元。“CTAA胶原蛋白抗皱淡纹鱼子肌活霜+CTAA臻颜奢养精华油”共1400盒,货值金额2.8元/盒,其中:包材0.8元/盒,内料1元/盒,灌包加工费1元/盒,货值3920元。上述批次产品尚未销售出厂均被我局依法扣押,货值合计6770元,无违法所得。
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10年内不予办理其提出的化妆品备案或者受理其提出的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终身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或者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委托未取得相应化妆品生产许可的企业生产化妆品;(二)生产经营或者进口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三)使用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应当注册但未经注册的新原料生产化妆品,在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废弃、回收的化妆品或者原料生产化妆品。②《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2019年7月1日起施行)(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未按照许可范围组织化妆品生产,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化妆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当事人违反《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办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根据《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5451.4元;二、罚款23000元。当事人生产“花萃肌密美白防晒霜SPF50+PA+++”化妆品,产品标签标注他人厂名、厂址、许可证编号和产品注册证书编号行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规定。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如下:一、没收“花萃肌密美白防晒霜SPF50+PA+++”(生产批号:HCJM65646)2900盒。二、罚款81000元。当事人生产“CK清透水光素颜霜”“CTAA胶原蛋白抗皱淡纹鱼子肌活霜+CTAA臻颜奢养精华油”化妆品,产品标签标注他人厂名、厂址、许可证编号和产品执行标准编号行为,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下列内容:……(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的规定,构成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一、没收“CK清透水光素颜霜”(生产批号:CK66797)950盒、“CTAA胶原蛋白抗皱淡纹鱼子肌活霜+CTAA臻颜奢养精华油”(生产批号:CTBD001C)1400盒;二、罚款17000元。综上,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一、没收“CK清透水光素颜霜”(生产批号:CK66797)950盒、“CTAA胶原蛋白抗皱淡纹鱼子肌活霜+CTAA臻颜奢养精华油”(生产批号:CTBD001C)1400盒、“花萃肌密美白防晒霜SPF50+PA+++”(生产批号:HCJM65646)2900盒;二、没收违法所得5451.4元;三、罚款121000元。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9月27日
罚没 12.55万 元
广州名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许可信息
生产企业名称 | 广州名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190200 |
住所 | 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罗岗五社22号(自主申报) |
生产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罗岗五社22号A栋、B栋1楼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MA5CPGC464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 陈洲成 |
生产许可项目 | 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护肤水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啫喱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护发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 |
发证日期 | 2022年10月14日 |
发证机关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有效期至 | 2027年10月13日 |
状态 | 有效 |
说明 |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编排方式为:X妆XXXXXXXX。其中,第一位X代表许可部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第二位到第五位X代表4位数许可年份,第六位到第九位X代表4位数许可流水号。 3)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按照化妆品生产工艺、成品状态和用途等,划分为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粉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蜡基单元、牙膏单元、皂基单元、其他单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根据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际需要调整生产许可项目划分单元。
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的,应当在生产许可项目中特别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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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