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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萌莎化妆品有限公司涉嫌实施混淆行为案

李锦聪3年前 (2022-06-14)上海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

详情摘要

关于上海萌莎化妆品有限公司涉嫌实施混淆行为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崇处〔2020〕302019001546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名称

上海萌莎化妆品有限公司

注册号

31023000121254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梁志行

违法行为类型

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2000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16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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