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上海行政处罚 > 正文内容

美梵(上海)美容有限公司博山路店使用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广告违法及合同违法案

李锦聪3年前 (2022-06-14)上海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

详情摘要

美梵(上海)美容有限公司博山路店使用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广告违法及合同违法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浦处〔2021〕152021002570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名称

美梵(上海)美容有限公司博山路店

注册号

31014100049603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俞赛琼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7.6000万元,责令停止发布,警告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1-12-17

行政处罚决定书

关注【李锦聪】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化妆品文书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hzpwjc.cn/chufa/post/2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