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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魅丽轩美容店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李锦聪2年前 (2022-06-14)上海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

详情摘要

上海市金山区魅丽轩美容店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金处〔2020〕282020001126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名称

冯松

注册号

310116600923299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冯松

违法行为类型

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个人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停止经营化妆品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22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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