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上海行政处罚 > 正文内容

郑欢欢涉嫌无证销售食品、销售未经检验的进口化妆品及未明码标价案

李锦聪2年前 (2022-06-14)上海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

详情摘要

郑欢欢涉嫌无证销售食品、销售未经检验的进口化妆品及未明码标价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松处〔2020〕272020001653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名称

郑欢欢

注册号

31011760127089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郑欢欢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或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0224万元,罚款1.8000万元,责令改正,没收产品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松江区市场监管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13

行政处罚决定书

关注【李锦聪】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化妆品文书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hzpwjc.cn/chufa/post/5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