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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青春(字号名称:上海市奉贤区嘉美化妆品店)涉嫌销售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案

李锦聪2年前 (2022-06-14)上海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

详情摘要

关于黄青春(字号名称:上海市奉贤区嘉美化妆品店)涉嫌销售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奉处〔2021〕262021000381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名称

黄春青

注册号

310120600729779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黄春青

违法行为类型

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1380万元,罚款0.5000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0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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