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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从军(上海市奉贤区震永理发店)经营经检验不合格和经营未经查验的化妆品案

李锦聪2年前 (2022-06-14)上海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

详情摘要

关于李从军(上海市奉贤区震永理发店)经营经检验不合格和经营未经查验的化妆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奉处〔2021〕262021000949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名称

李从军

注册号

310120600903199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李从军

违法行为类型

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1000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24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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