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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 上海鹏峰文化用品经营部分部涉嫌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案

李锦聪2年前 (2022-06-14)上海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

详情摘要

(食药) 上海鹏峰文化用品经营部分部涉嫌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浦处〔2020〕152020000628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名称

上海鹏峰文化用品经营部分部

注册号

31010100008936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汤鹏飞

违法行为类型

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个人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0036万元,罚款0.0072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13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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