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105条)

Key Points and Judgment Principles of GMP Inspection for Cosmetics

版本序号项目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详情
实际生产版 8* 重点项目 1.企业是否设有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 2.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是否具备化妆品、化学、化工、生物、医学、药学、食品、公共卫生或者法学等专业教育或培训背景,是否具备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是否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 3.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是否具有化妆品生产或质量管理经验; 4.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是否承担所有产品质量有关文件(包括制度、程序、标准、记录、报告等)的审核管理; 5.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是否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组织与产品质量相关的变更、自查、不合格品管理、不良反应监测、召回等活动; 6.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是否监督保证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和其他质量管理规程有效实施; 7.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是否组织实施主要生产工艺(包括生产工艺参数、工艺过程的关键控制点)等必要的验证工作,并审核和批准验证方案和报告; 8.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是否承担物料和产品的放行审核工作,并保证审核工作可追溯; 9.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是否根据物料供应商相关管理制度定期评价物料供应商; 10.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是否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生产质量管理相关的入职培训和年度培训计划,并根据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及考核,以保证员工达到岗位职责的要求; 11.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是否负责其他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活动; 12.质量安全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是否兼任生产部门负责人。 查看详情
实际生产版 15 一般项目 企业是否对与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有关的活动均形成了记录;是否包括人员培训、健康、卫生管理,环境监控,设施、设备、仪器的清洁、消毒、监测、使用、维护管理,供应商审核评价,物料采购、验收、贮存、使用等管理,产品生产、放行管理,不合格品管理,检验管理,留样管理,实验室管理,体系自查,销售、退货、投诉、召回、不良反应监测等活动记录。 查看详情
实际生产版 21 一般项目 1.企业是否在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自查前制定自查方案,是否在自查完成后形成自查报告; 2.自查报告是否包括发现的问题、产品质量安全评价、整改措施等内容;自查报告是否经质量安全负责人批准,是否报告法定代表人,是否反馈企业相关部门; 3.企业是否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评价 查看详情
实际生产版 46 一般项目 1.企业是否建立并执行物料供应商遴选制度;物料供应商遴选制度是否明确物料供应商的遴选、退出标准以及审核、评价程序; 2.企业按照物料供应商遴选制度对物料供应商进行审核时是否留存相关资料; 3.外购半成品的,其所购买半成品为境内生产的,是否留存半成品生产企业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其所购买半成品为境外生产的,是否留存半成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或者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资质证书、文件等证明资料,证明资料是否由所在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认证机构或者具有所在国(地区)认证认可资质的第三方出具或者认可,并载明生产企业名称和实际生产地址信息; 4.企业是否定期或者在获知物料供应商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对物料供应商进行评价,是否按照评价结果采取相应措施,是否留存评价和处理记录; 5.企业是否与物料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是否在合同中明确物料验收标准和双方质量责任。 查看详情
实际生产版 47* 重点项目 1.企业是否根据审核评价结果建立合格物料供应商名录;合格物料供应商名录是否包括物料供应商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及物料名称、质量要求、生产企业名称等内容; 2.企业是否明确关键原料供应商,是否对其进行重点审核,是否明确关键原料供应商需要进行现场审核的情形,并按照规定执行; 3.企业是否及时对合格物料供应商档案信息进行更新,确保物料供应商档案处于最新状态。 查看详情
实际生产版 79 一般项目 1.企业是否建立并执行产品质量投诉管理制度;产品质量投诉管理制度是否规定投诉登记、调查、评价和处理等要求; 2.企业是否指定人员负责产品质量投诉处理并记录;指定的人员是否具备质量投诉处理的基本知识; 3.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是否对质量相关投诉内容进行分析评估,并采取措施提升产品质量。 查看详情
实际生产版 80* 重点项目 1.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是否建立并实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体系;受托生产企业是否建立并执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 2.企业是否配备与其生产化妆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和人员;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并形成监测记录;监测记录是否符合规定。 查看详情
委托生产版 11* 重点项目 1.委托方是否建立并执行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是否至少包括:(1)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2)从业人员健康管理;(3)从业人员培训;(4)质量管理体系自查;(5)产品放行管理;(6)产品留样管理;(7)产品销售记录;(8)产品贮存和运输管理;(9)产品退货记录;(10)产品质量投诉管理;(11)产品召回管理等质量管理制度; 2.委托方是否建立并实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体系; 3.委托方是否建立注册备案产品档案,包括产品配方、执行的标准、标签、检验报告、安全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 4.委托方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培训、质量安全体系自查等质量管理制度的情况是否符合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十一条、第十条、第十五条等的要求; 5.委托方是否根据委托生产实际,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并执行其他相关质量管理制度; 6.委托方建立的质量管理制度,是否能够满足实现产品追溯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需求。 查看详情
委托生产版 22 一般项目 1.委托方是否建立并执行产品质量投诉管理制度;产品质量投诉管理制度是否规定投诉登记、调查、评价和处理等要求; 2.委托方是否指定人员负责产品质量投诉处理并记录;指定的人员是否具备质量投诉处理的基本知识; 3.委托方质量管理部门是否对质量相关投诉内容进行分析评估,并采取措施提升产品质量。 查看详情
委托生产版 23* 重点项目 1.委托方是否建立并实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体系; 2.委托方是否配备与其生产化妆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和人员;委托方是否按照规定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并形成监测记录;监测记录是否符合规定。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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