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化妆品原料安评 > 正文内容

化妆品原料月桂酰精氨酸乙酯盐酸盐的安全评估报告 - 李锦聪

李锦聪1年前 (2023-11-08)化妆品原料安评19036

化妆品原料月桂酰精氨酸乙酯盐酸盐的安全评估报告

序号:08419

标准中文名称:月桂酰精氨酸乙酯盐酸盐

INCI名称/英文名称:ETHYL LAUROYL ARGINATE HCL

日本化妆品原料名称:ラウロイルアルギニンエチルHCl

CAS号:60372-77-2

EC 号(EINECS):434-630-6

化妆品使用目的:防腐剂

欧盟原料使用目的:ANTI-SEBORRHEIC, HAIR CONDITIONING, PRESERVATIVE, SKIN CONDITIONING - MISCELLANEOUS

原料介绍(来自网络):

英文介绍:N-(1-Oxododecyl)-L-arginine ethyl ester chloride

美丽修行EWG安全分:①-②

--------------化妆品安全评估和风险评估信息--------------

中国化妆品驻留类最高历史使用量:

中国化妆品淋洗类最高历史使用量:

《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版)》备注:按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使用

国内外权威机构评估结论安全限量/用量(驻留类):

国内外权威机构评估结论(驻留类):

国内外权威机构评估结论安全限量/用量(淋洗类):

国内外权威机构评估结论(淋洗类):

文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公告,2015年第268号

适用及(或)使用范围/化妆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其他限制和要求:国家药监局关于批准月桂酰精氨酸乙酯HCl等4个原料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的公告(2020年 第141号)批准月桂酰精氨酸乙酯HCl作为化妆品防腐剂使用,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2015年版)第三章的化妆品准用防腐剂(表4),根据月桂酰精氨酸乙酯 HCl原料技术要求可知,月桂酰精氨酸乙酯盐酸盐使用限量为0.4%,可用于除了唇部产品、口腔卫生产品和喷雾产品之外的各类化妆品。

标签上必须标印的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

可能存在的风险物质:无

建议原料或产品检测项目:

一般认为安全物质(GRAS):

致敏组分:

欧盟化妆品法规(Regulation (EC) No 1223/2009):III/197 V/58

GB 22115-2008 牙膏用原料规范要求:

来源:化妆品安评网

评估人:李锦聪、钟柱宏

链接:http://www.hzpwjc.cn/ingredient/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 化妆品安评网 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hzpwjc.cn/ingredient/post/121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