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上海行政处罚 > 正文内容

关于上海京冉贸易有限公司涉嫌销售未经备案进口普通化妆品、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案

李锦聪2年前 (2022-06-14)上海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

详情摘要

关于上海京冉贸易有限公司涉嫌销售未经备案进口普通化妆品、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松处〔2021〕272021003247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名称

上海京冉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号

31012000412515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傅守镇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1.550235万元,罚款23.955235万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产品,警告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3

行政处罚决定书

关注【李锦聪】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化妆品文书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hzpwjc.cn/chufa/post/1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