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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米琪美容院涉嫌经营未经检验进口化妆品案

李锦聪2年前 (2022-06-14)上海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

详情摘要

关于上海米琪美容院涉嫌经营未经检验进口化妆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虹处〔2020〕092020000721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名称

上海米琪美容院

注册号

31010900083124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陈雪超

违法行为类型

进口或者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0210万元,罚款0.0840万元,没收产品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28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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