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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余香贸易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

李锦聪2年前 (2022-06-14)上海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

详情摘要

关于上海余香贸易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黄处〔2021〕012021001582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名称

上海余香贸易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注册号

31010100083220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王明泉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万元,没收违法产品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1-12-20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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