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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尔法伯(上海)化妆品贸易有限公司涉嫌发布化妆品广告含有医疗用语案

李锦聪3年前 (2022-06-14)上海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

详情摘要

皮尔法伯(上海)化妆品贸易有限公司涉嫌发布化妆品广告含有医疗用语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黄处〔2022〕012021001577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名称

皮尔法伯(上海)化妆品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号

31000040079397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KYUNGAECHOE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0万元,责令停止发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2-01-28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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