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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胜涉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及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李锦聪2年前 (2022-06-14)上海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

详情摘要

魏胜涉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及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青处〔2021〕292021002807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名称

魏胜

注册号

31011860108049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魏胜

违法行为类型

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个人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0万元,警告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26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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