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 Points and Judgment Principles of GMP Inspection for Cosmetics
版本 | 序号 | 项目 |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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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生产版 | 12 | 一般项目 | 1.委托方向受托生产企业提供物料的,是否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二条的要求建立并执行物料供应商遴选、物料审查、物料进货查验记录和验收以及物料放行管理等相关制度; 2.委托方是否向受托生产企业提供物料验收标准和验收结果,明确所提供原料或半成品的成分。 | 查看详情 |
委托生产版 | 21 | 一般项目 | 1.委托方是否建立并执行退货记录制度; 2.委托方退货记录是否包括退货单位、产品名称、净含量、使用期限、数量、退货原因以及处理结果等内容。 | 查看详情 |
委托生产版 | 24* | 重点项目 | 1.委托方是否建立并执行产品召回管理制度;产品召回管理制度是否包括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监测收集、调查评估、召回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召回产品的处理、召回结果的报告等要求; 2.发现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或者其他问题,可能危害人体健康时,委托方是否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产品,是否立即通知相关化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停止经营、使用,是否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3.委托方是否对召回的产品清晰标识、单独存放,是否视情况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 4.委托方是否及时将因产品质量问题实施的化妆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委托方产品召回记录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至少包括产品名称、净含量、使用期限、召回数量、实际召回数量、召回原因、召回时间、处理结果、向监管部门报告情况等内容。 | 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