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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晶典化妆品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罚款60万】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市监金处〔2023〕280123021601号

李锦聪2年前 (2023-04-12)上海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
详情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市监金处〔2023〕280123021601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
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上海晶典化妆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10118798935496W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马艳
违法行为类型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
行政处罚内容罚款60.655515万元,没收违法产品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3-04-27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载附件


本局认为,根据《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配制、填充、灌装化妆品内容物,应当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故当事人在上海市金山工业区亭林镇林贤路 1119 号灌装化妆品的行为属于化妆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的行为。鉴于案发后,当事人立即停止了违法行为,且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长,涉案化妆品未出厂销售,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又考虑到当事人在 2022 年 11 月申报了化妆品生产许可,但因该地址有其他企业破产清算尚未注销,导致当事人无法办理化妆品生产许可等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 4页共 7页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嘉年華山茶花高保湿乳 1593 瓶、嘉年華山茶花高保湿水 51 瓶、嘉年華山茶花高保湿水凝霜 2445 瓶、水循环水润清透防晒乳 1400 盒、水循环深海鱼子洁面霜 134 支;水循环水润清透防晒乳瓶子 20 个、水循环水润清透防晒乳内塞 20 个、水循环水润清透防晒乳盖子 13 个、山茶花高保湿乳瓶子 7 个、山茶花高保湿乳泵头 7 个、山茶花高保湿乳罩子 7 个、山茶花高保湿水凝霜瓶子 55 个、山茶花高保湿水凝霜手拉垫 55 个、山茶花高保湿水凝霜盖子 55 个;山茶花高保湿精华液半成品 59kg、山茶花高保湿水半成品 185.5kg、水循环气垫 CC 半成品 96kg、玫瑰精华美手霜(鲜润柔滑)半成品 118.5kg、水循环美手霜(柔滑润泽)半成品 300kg、灌装机 1 台;

2、处罚款陆拾万零陆仟伍佰伍拾伍元壹角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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