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原料对苯二胺硫酸盐的安全评估报告(Cosmetic Ingredient Review)
化妆品原料对苯二胺硫酸盐的安全评估报告
序号:00972
标准中文名称:对苯二胺硫酸盐
INCI名称/英文名称:p-PHENYLENEDIAMINE SULFATE
日本化妆品原料名称:
CAS号:16245-77-5
EC 号(EINECS):240-357-1
化妆品使用目的:染发剂
欧盟原料使用目的:HAIR DYEING
原料介绍(来自网络):p-苯二胺硫酸盐为发用着色剂。《化妆品安全性及管理法规》
英文介绍:Benzene-1,4-diammonium sulphate (CI 76060)
美丽修行EWG安全分:
--------------化妆品安全评估和风险评估信息--------------
中国化妆品驻留类最高历史使用量:
中国化妆品淋洗类最高历史使用量:
《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版)》备注:按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使用
国内外权威机构评估结论安全限量/用量(驻留类):
国内外权威机构评估结论(驻留类):
国内外权威机构评估结论安全限量/用量(淋洗类):
国内外权威机构评估结论(淋洗类):
文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公告,2015年第268号
适用及(或)使用范围/化妆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其他限制和要求:《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准用染发剂(表7)序号69;化妆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 氧化型:2.0%( 以游离基计)
标签上必须标印的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含苯二胺类;染发剂可能引起严重过敏反应;使用前请阅读说明书,并按照其要求使用;本产品不适合 16 岁以下消费者使用;不可用于染眉毛和眼睫毛,如果不慎入眼,应立即冲洗;专业使用时,应戴合适手套;在下述情况下,请不要染发:面部有皮疹或头皮有过敏、炎症或破损;以前染发时曾有不良反应的经历。
可能存在的风险物质:无
建议原料或产品检测项目:
一般认为安全物质(GRAS):
致敏组分:
欧盟化妆品法规(Regulation (EC) No 1223/2009):III/8a
GB 22115-2008 牙膏用原料规范要求:
来源:绿翊(广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评估人:李锦聪、钟柱宏
绿翊官网:www.lv-1.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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