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欧盟法规新增化妆品禁用原料!
重点关注与我国《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相关的原料,涉及的原料分别有:
二苯酮、茶碱、印度楝(MELIA AZADIRACHTA)籽提取物、印度楝(MELIA AZADIRACHTA)籽油、三羟甲基丙烷三丙烯酸酯、喷替酸、喷替酸五钠
欧盟化妆品法规禁用也会将在我国禁用,我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的原料、物质禁用、限用、准用组分大部分是参考欧盟法规 (EC) 1223/2009,也就说下一个版本的我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有可能会将这些物质纳入禁用物质,就算没有纳入,在化妆品原料安全评估中要采用的证据也包含了国际权威机构的法规禁限值和评估论等结果,如果某些物质在国际上被归类为致癌、致突变、致畸(CMR)物质,我们自己的安全评估是很难反驳的。
请企业尽快排查在现有的产品和配方中是否有使用过这些原料,可以升级优化找到替代的原料,淘汰相关产品,避免引起消费者的投诉。
国外已经归类为CMR物质的化妆品原料,也会进一步引起我国消费者关注,以此为理由进行索赔,如果你想证明这些原料不是“致癌、致突变、致畸”CMR物质,你是要做这些毒理学试验项目的,费用高达百万。(就例如强生爽身粉事件)
原文链接:https://eur-lex.europa.eu/eli/reg/2023/1490/o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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