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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儿童牙膏安全评估报告(完整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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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摘要

xxxx儿童牙膏为口腔清洁用品(牙膏),用于儿童的口腔和牙齿清洁,用量约为豌豆大小,刷牙后吐出,用后漱口,每日刷牙两次。依据《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有关规定,对产品的微生物、有害物质和稳定性等进行了检测,并对配方所用山梨(糖)醇、水、水合硅石、甘油、聚乙二醇-8、月桂醇硫酸酯钠、纤维素胶、香精、木糖醇、焦磷酸四钠、苯甲酸钠、氟化钠、三氯半乳糖、薄荷醇等xxx种成分,可能存在的二甘醇、乙二醇、二噁烷等xxx种风险物质开展了安全评估。结果显示,该产品在正常、合理及可预见的使用情况下,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二、产品简介

1、产品名称:xxxx儿童牙膏 

2、产品使用方法:挤豌豆大小牙膏于牙刷上刷牙,刷完用清水漱口吐净;建议每天至少刷牙两次。

3、产品的目标人群:12岁以下儿童

4、日均使用量(g/day):1.72(其中1.06g经口摄入)*

5、产品驻留因子:1.0(经口摄入的1.06g)

6、暴露剂量(SED)=日均使用量×驻留因子×成分在配方中百分比×经皮吸收率÷体重#

注:*日均使用量参考2.5岁儿童的牙膏用量,数据来源为荷兰国立公共卫生暨环境研究所(RIVM)发布的化妆品相关报告Cosmetics Fact Sheet (RIVM report 320104001/2006)。

# 体重参考2.5岁儿童的体重(12.5 kg),数据来源为RIVM发布的化妆品相关报告Cosmetics Fact Sheet (RIVM report 320104001/2006);经皮吸收率以100%计。

三、产品配方

本配方中所使用的原料均已列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或《GB 22115-2008 牙膏用原料规范》。产品配方表见表1,产品实际成分含量表见表2。

表1  产品配方表

序号

中文名称

INCI名称/英文名称

使用

目的

在《已使用原料目录》中的序号

备注

1

山梨(糖)醇

SORBITOL

保湿剂

05895

WATER

06260

2

水合硅石

HYDRATED SILICA

摩擦剂

06271

3

WATER

溶剂

06260

4

甘油

GLYCERIN

保湿剂

02421

5

聚乙二醇-8

PEG-8

保湿剂

04033

6

月桂醇硫酸酯钠

SODIUM LAURYL SULFATE

起泡剂

08346

7

纤维素胶

CELLULOSE GUM

增稠剂

06965

8

香精

FLAVOR

芳香剂

06156

9

木糖醇

XYLITOL

口腔护理剂

04784

10

焦磷酸四钠

TETRASODIUM PYROPHOSPHATE

pH调节剂

03423

11

苯甲酸钠

SODIUM BENZOATE

防腐剂

01289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准用防腐剂(表4)序号7

12

氟化钠

SODIUM FLUORIDE

功效成分-防龋

----

《GB 22115- 2008 牙膏用原料规范》牙膏组分中限用组分(表4)序号31,可在牙膏中添加

13

三氯半乳糖

SUCRALOSE

味觉改良剂

05779

14

薄荷醇

MENTHOL

味觉改良剂

01225

表2  产品实际成分含量

标准中文名称

INCI名

实际成分含量(%)

山梨(糖)醇

SORBITOL

xxx

WATER

xxx

水合硅石

HYDRATED SILICA

xxx

甘油

GLYCERIN

xxx

聚乙二醇-8

PEG-8

xxx

月桂醇硫酸酯钠

SODIUM LAURYL SULFATE

xxx

纤维素胶

CELLULOSE GUM

xxx

香精

FLAVOR

xxx

木糖醇

XYLITOL

xxx

焦磷酸四钠

TETRASODIUM PYROPHOSPHATE

xxx

苯甲酸钠

SODIUM BENZOATE

xxx

氟化钠

SODIUM FLUORIDE

xxx

三氯半乳糖

SUCRALOSE

xxx

薄荷醇

MENTHOL

xxx

四、配方设计原则

本配方为儿童使用的口腔清洁护理产品,功效为防蛀和净齿。本配方的设计符合《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的原则。

本配方精选用有长期安全、合规且使用历史长的牙膏常用原料,未选用超出基本功能以及防龋功效的其他功效成分。添加其他成分的目的是为了维持产品配方的稳定性和完整性。所选用的原料均经过严格检验,并确保检验结果符合相关质量规格的指标要求。

本产品的功能为防蛀、净齿,配方不使用超出这两种功能之外的其他功效添加成分(必要的乳化剂、稳定剂除外)。

本产品采用氟化钠、木糖醇、焦磷酸四钠等成分,可有效预防蛀牙、洁净牙齿,呵护儿童口腔健康。本产品添加的草莓香精、月桂醇硫酸酯钠等成分可在泡沫与香型上赋予产品良好的口感,有利于培养和引导儿童良好刷牙习惯的养成。

本配方未添加糖精钠、尼泊金酯类等可能引发不良反应的原料。

本产品适用于泵式包材,通过配方骨架专属设计实现膏体独特的流变性。

五、配方中各成分的安全评估

1号原料:山梨(糖)醇和水的混合物。

山梨(糖)醇,美国化妆品原料评价委员会(CIR)评估结果显示,浓度不高于70%时,该原料在有吞咽可能(Incidental Ingestion)的化妆品中的使用是安全的[4]。该成分的添加量为xxx%,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水,本产品使用的水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无安全风险。

2号原料:水合硅石,CIR评估结果显示,配方无刺激性,且浓度不高于33.8%时,该原料在有吞咽可能的化妆品中的使用是安全的[5]。该原料的添加量为xxx%,且本产品在口腔黏膜刺激试验中反应程度为无刺激。该原料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3号原料:水,本产品使用的水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无安全风险。

4号原料:甘油,CIR评估结果显示,浓度不高于68.6%时,该原料在有吞咽可能的化妆品中的使用是安全的[6]。该原料的添加量为xxx%,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5号原料:聚乙二醇-8,CIR评估结果显示,浓度不高于3%时,该原料在牙膏中的使用是安全的[7]。该原料的添加量为xxx%,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6号原料:月桂醇硫酸酯钠,CIR评估结果显示,浓度不高于8%时,该原料在牙膏中的使用是安全的[8]。该原料的添加量为xxx%,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7号原料:纤维素胶,CIR评估结果显示,浓度不高于3%时,该原料在牙膏中的使用是安全的[9]。该原料的添加量为xxx%,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8号原料:香精,产品中所使用的香精符合IFRA证书要求。

9号原料:木糖醇,CIR评估结果显示,浓度不高于14%时,该原料在有吞咽可能的化妆品中的使用是安全的[4]。该原料的添加量为xxx%,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10号原料:焦磷酸四钠,CIR评估结果显示,配方无刺激性,且浓度不高于2%时,该原料在有吞咽可能的化妆品中的使用是安全的[10]。该原料的添加量为xxx%,且本产品在口腔黏膜刺激试验中反应程度为无刺激。该原料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11号原料:苯甲酸钠,《GB 22115-2008 牙膏用原料规范》表5牙膏中许用防腐剂规定,苯甲酸及其盐类和酯类的限用量为0.5%(以酸计)[3]。该原料的添加量为xxx%,符合要求。该原料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12号原料:氟化钠,《GB 22115-2008 牙膏用原料规范》表4牙膏组分中限用组分规定,氟化钠的限用量为0.15%(以F计),当与允许使用的其他氟化物混合时,总F浓度不应超过0.15%,同时应在标签上标注“含氟化钠”[3]。本配方的添加量为xxx%,氟浓度为xxx%,符合要求。该原料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13号原料:三氯半乳糖,CIR评估结果显示,浓度不高于1.2%时,该原料在有吞咽可能的化妆品中的使用是安全的[11]。该原料的添加量为xxx%,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14号原料:薄荷醇(MENTHOL),《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天然薄荷脑(l-Menthol, natural)可作为食品用合成香料[12]。原料供应商提供的证明资料显示,该原料可安全食用,见附录1。该原料在有食品生产许可(范围包括天然薄荷脑)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天然薄荷脑》(GB 1886.199-2016)标准要求。该原料的添加量为xxx%,且本产品在口腔黏膜刺激试验中反应程度为无刺激。该原料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六、可能存在的风险物质的安全评估

本产品按照《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的要求,基于当前科学认知水平,对可能由化妆品原料带入、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带入的风险物质进行评估,结果表明:

本产品的生产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过程和产品包装材料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

产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是技术上无法避免、由原料带入的杂质。残留的微量杂质在正常合理使用条件下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产品安全性风险物质危害识别表见表3。

3化妆品中安全性风险物质危害识别表

标准中文名称

可能含有的风险物质

备注

山梨(糖)醇

/

/

水合硅石

/

甘油

二甘醇和乙二醇

二甘醇:牙膏中二甘醇的残留浓度应符合《牙膏备案资料管理规定》附3“牙膏备案微生物和理化检验项目要求”,即二甘醇和乙二醇的和≤0.1%。本产品中二甘醇的含量<0.0020%,二甘醇和乙二醇的和<0.1%,不具有安全性风险,见附录7。

乙二醇:牙膏中乙二醇的残留浓度应符合《牙膏备案资料管理规定》附3“牙膏备案微生物和理化检验项目要求”,即二甘醇和乙二醇的和≤0.1%。本产品中乙二醇的含量为0.011%,二甘醇和乙二醇的和<0.1%,不具有安全性风险,见附录7。

聚乙二醇-8

二甘醇、乙二醇和二噁烷

二甘醇:牙膏中二甘醇的残留浓度应符合《牙膏备案资料管理规定》附3“牙膏备案微生物和理化检验项目要求”,即二甘醇和乙二醇的和≤0.1%。本产品中二甘醇的含量<0.0020%,二甘醇和乙二醇的和<0.1%,不具有安全性风险,见附录7。

乙二醇:牙膏中乙二醇的残留浓度应符合《牙膏备案资料管理规定》附3“牙膏备案微生物和理化检验项目要求”,即二甘醇和乙二醇的和≤0.1%。本产品中乙二醇的含量为0.011%,二甘醇和乙二醇的和<0.1%,不具有安全性风险,见附录9。

二噁烷:化妆品终产品中二噁烷的残留浓度应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第一章<概述>中表2“化妆品中有害物质限值”的要求,即二噁烷的残留浓度应小于30mg/kg。本产品中二噁烷的残留浓度符合该要求,见附录7。

月桂醇硫酸酯钠

/

纤维素胶

/

香精

/

木糖醇

/

焦磷酸四钠

/

苯甲酸钠

/

氟化钠

/

三氯半乳糖

/

薄荷醇

/

此外,该产品的检验报告显示其铅、汞、砷、镉、二噁烷检验结果符合《关于发布实施牙膏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的公告》(2023 年第 148 号)附 3《牙膏备案微生物和理化检验项目要求的限值》要求。

七、风险控制措施或建议

本产品为儿童牙膏,用于儿童的口腔和牙齿清洁,用量约为豌豆大小,刷牙后吐出,用后漱口,每日刷牙两次。

本品标注的安全警示语:

注意事项:本品请在成人指导下刷牙,谨防吞咽。本品不可食用。含氟化钠。

八、安全评估结论

本产品为儿童牙膏(口腔护理用品),用于儿童的口腔和牙齿清洁,用量约为豌豆大小,刷牙后吐出,用后漱口,每日刷牙两次。主要暴露方式为经口腔黏膜吸收和吞咽摄入,根据产品的特性,对本产品的暴露评估考虑经黏膜暴露和经口暴露途径。

通过对产品以下各方面的综合评估:

1、各成分的安全评估结果显示,所有成分在本产品浓度下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2、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检测及评估结果显示,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3、产品防腐效能评估或测试结论:结果符合要求,见附录;

4、微生物检验结果显示该产品微生物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有关要求;

5、有害物质检测结果显示,该产品有害物质含量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有关要求;

6、产品的稳定性评估或测试结论:结果符合要求,见附录;

7、产品的包装相容性评估或测试结论:结果符合要求,见附录;

8、产品的口腔黏膜刺激性试验结果显示,反应程度为无刺激;

9、配方中各成分之间未预见发生有害的相互作用。

综上,认为该产品在正常及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九、安全评估人员的签名 

评估人:     

日期:

地址:

十、安全评估人员简历

姓名

性别

学位

专业

单位

个人简历

从事工作简介

培训记录

十一、参考文献

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公告,2015年第268号

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2021年第62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牙膏用原料规范: GB 22115—2008.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8: 1

4. Safety Assessment of Mannitol, Sorbitol, and Xylitol as Used in Cosmetics. Final Report 12/2019 Available from CIR

5. Amended Safety Assessment of Synthetically- Manufactured Amorphous Silica and Hydrated Silica as Used in Cosmetics. Final Report 09/2019 Available from CIR

6. Safety Assessment of Glycerin as Used in Cosmetic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oxicology, 2019, 38(Suppl. 3): 6-22

7. Amended Safety Assessment of Triethylene Glycol and Polyethylene Glycols (PEGs)-4, -6, -7, -8, -9, -10, -12, -14, -16, -18, -20, -32, -33, -40, -45, -55, -60, -75, -80, -90, -100, -135, -150, -180, -200, -220, -240, -350, -400, -450, -500, -800, -2M, -5M, -7M, -9M, -14M, -20M, -23M, -25M, -45M, -65M, -90M, -115M, -160M and -180M and any PEGs ≥ 4 as used in Cosmetics. Final Report 06/2010 Available from CIR

8. Annual Review of Cosmetic Ingredient Safety Assessments - 2002/2003.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oxicology, 2005, 24(Suppl. 1): 1-102

9. Amended Safety Assessment of Cellulose and Related Polymers as used in Cosmetics. Final Report 03/2009 Available from CIR

10. Safety Assessment of Phosphoric Acid and Its Salts as Used in Cosmetic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oxicology, 2021, 10(Suppl. 1): 34-85

11. Safety Assessment of Monosaccharides, Disaccharides, and Related Ingredients as Used in Cosmetic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oxicology, 2019, 38(Suppl. 1): 5-38

12.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等3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2014年第21号

十二、附录

1、原料供应商提供的xxx安全食用历史证明

2、原料供应商提供的xxxx质量规格证明

3、香精的IFRA证书

4、产品防腐效能评估或测试结论

5、产品的稳定性评估或测试结论

6、产品的包装相容性评估或测试结论

7、产品的微生物、有害物质、二甘醇、乙二醇和二噁烷检验检测报告(HGWT202400xxxx和HGWT20240xxxx)

8、产品的口腔黏膜刺激性的检验检测报告(HGWT2024 0xxxxx)

附录4

牙膏防腐效能测试评估结论

一、产品名称:xxxx儿童牙膏

二、测试评估依据:(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勾选,可多选)

☐ 根据技术规范、技术指南、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际标准等开展的相关研究(具体参考文件名称和编号:xxxxxx);

☐ 自建测试或评估方法对化妆品的防腐效能开展的研究报告;方法经过企业验证,已形成标准操作规程(自建方法名称和编号:xxxxxx);

☐ 其它(请举出具体内容)

三、测试过程和结果简述:(包含试验起止日期、试验样品、测试菌株、中和剂、试验结果等内容描述)

四、评估结论:

☐ 经对化妆品防腐效能研究结果进行系统分析,结合产品特性、产品配方及产品包装等,进行综合研判。基于现有的知识水平,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本产品防腐效能良好,未预见对消费者构成潜在的微生物安全风险。

☐ 经对产品特性、产品配方及产品包装等进行综合研判,认为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本产品为低微生物风险产品,未预见对消费者构成潜在的微生物安全风险,无需进行测试。

五、承诺

我公司对于本产品防腐有效性的评估过程及评估结论的科学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牙膏备案人(签章)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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