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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洗发露化妆品安全评估报告(完整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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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摘要

xxxx洗发露为淋洗类化妆品,使用时涂抹于头部,用后冲洗,可每日使用。依据《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有关规定,对产品的微生物、有害物质和稳定性等进行了检测,并对配方所用的水、癸基葡糖苷、椰油酰胺丙基甜菜碱、C14-16 烯烃磺酸钠、椰油酰胺 MEA、1,3-丙二醇、PEG-150 二硬脂酸酯、山梨(糖)醇、丙烯酸(酯)类共聚物、PEG-7 甘油椰油酸酯、氯化钠、异硬脂酰乳酰乳酸钠、苯氧乙醇、吡罗克酮乙醇胺盐、烟酰胺、苯甲酸钠、泛醇、(日用)香精、聚季铵盐-22、红没药醇、柠檬酸等xx种成分进行评估,可能存在的二甘醇、二噁烷、苯酚、农药残留、仲链烷胺和亚硝胺6种风险物质开展了安全评估。结果显示,该产品在正常、合理及可预见的使用情况下,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二、产品简介

1、产品名称:xxxx洗发露

2、产品使用方法:xxxx

3、使用人群:普通人群

4、日均使用量(g/day):10.46*

4、产品驻留因子:0.01

5、暴露剂量(SED)=日均使用量×驻留因子×成分在配方中百分比×经皮吸收率÷体重#

注:*日均使用量参考洗发露用量,数据来源为《THE SCCS NOTES OF GUIDANCE FOR THE TESTING OF COSMETIC INGREDIENTS AND THEIR SAFETY EVALUATION(12TH REVISION)》。

# 体重一般为默认的成人体重(60 kg);经皮吸收率以100%计。

三、产品配方

本配方中所使用的成分均已列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或《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产品配方表见表1,产品实际成分含量表见表2。

表1  产品配方表

序号

中文名称

INCI名称/英文名称

使用

目的

在《已使用原料目录》中的序号

备注

1

AQUA

溶剂

06259

2

AQUA

清洁剂

06259

椰油酰胺丙基甜菜碱

COCAMIDOPROPYL BETAINE

07555

氯化钠

SODIUM CHLORIDE

04517

苯甲酸钠

SODIUM BENZOATE

01289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准用防腐剂(表4)序号7

3

癸基葡糖苷

DECYL GLUCOSIDE

清洁剂

02687

WATER

06260

4

WATER

清洁剂

06260

C14-16 烯烃磺酸钠

SODIUM C14-16 OLEFIN SULFONATE

00171

5

WATER

发用调理剂

06260

1,3-丙二醇

PROPANEDIOL

00006

PEG-40 氢化蓖麻油

PEG-40 HYDROGENATED CASTOR OIL

00681

EDTA 二钠

DISODIUM EDTA

00388

6

WATER

增稠剂

06260

丙烯酸(酯)类共聚物

ACRYLATES COPOLYMER

01474

7

椰油酰胺 MEA

COCAMIDE MEA

增稠剂

07546

WATER

06260

8

PEG-150 二硬脂酸酯

PEG-150 DISTEARATE

增稠剂

00538

WATER

06260

9

山梨(糖)醇

SORBITOL

保湿剂

05895

WATER

06260

10

1,3-丙二醇

PROPANEDIOL

发用调理剂

00006

姜(ZINGIBER OFFICINALE)根提取物

ZINGIBER OFFICINALE (GINGER) ROOT EXTRACT

03388

红车轴草(TRIFOLIUM PRATENSE)叶提取物

TRIFOLIUM PRATENSE (CLOVER) LEAF EXTRACT

02857

11

PEG-7 甘油椰油酸酯

PEG-7 GLYCERYL COCOATE

清洁剂

00759

12

异硬脂酰乳酰乳酸钠

SODIUM ISOSTEAROYL LACTYLATE

保湿剂

07890

13

苯氧乙醇

PHENOXYETHANOL

防腐剂

01294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准用防腐剂(表4)序号37

14

吡罗克酮乙醇胺盐

PIROCTONE OLAMINE

防腐剂

01330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准用防腐剂(表4)序号39

15

烟酰胺

NIACINAMIDE

保湿剂

07359

16

WATER

发用调理剂

06260

聚季铵盐-47

POLYQUATERNIUM-47

03928

苯甲酸钠

SODIUM BENZOATE

01289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准用防腐剂(表4)序号7

17

WATER

发用调理剂

06260

聚季铵盐-22

POLYQUATERNIUM-22

03914

18

泛醇

PANTHENOL

保湿剂

02292

19

(日用)香精

FRAGRANCE

芳香剂

08782

20

苯甲酸钠

SODIUM BENZOATE

防腐剂

01289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准用防腐剂(表4)序号7

21

红没药醇

BISABOLOL

皮肤保护剂

02888

22

柠檬酸

CITRIC ACID

pH调节剂

04849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限用组分(表3)序号37

表2  产品实际成分含量

标准中文名称

INCI名

实际成分含量(%)

AQUA

xxx

癸基葡糖苷

DECYL GLUCOSIDE

xxx

椰油酰胺丙基甜菜碱

COCAMIDOPROPYL BETAINE

xxx

C14-16 烯烃磺酸钠

SODIUM C14-16 OLEFIN SULFONATE

xxx

椰油酰胺 MEA

COCAMIDE MEA

xxx

1,3-丙二醇

PROPANEDIOL

xxx

PEG-150 二硬脂酸酯

PEG-150 DISTEARATE

xxx

山梨(糖)醇

SORBITOL

xxx

丙烯酸(酯)类共聚物

ACRYLATES COPOLYMER

xxx

PEG-7 甘油椰油酸酯

PEG-7 GLYCERYL COCOATE

xxx

氯化钠

SODIUM CHLORIDE

xxx

异硬脂酰乳酰乳酸钠

SODIUM ISOSTEAROYL LACTYLATE

xxx

苯氧乙醇

PHENOXYETHANOL

xxx

吡罗克酮乙醇胺盐

PIROCTONE OLAMINE

xxx

烟酰胺

NIACINAMIDE

xxx

苯甲酸钠

SODIUM BENZOATE

xxx

泛醇

PANTHENOL

xxx

(日用)香精

FRAGRANCE

xxx

聚季铵盐-22

POLYQUATERNIUM-22

xxx

红没药醇

BISABOLOL

xxx

柠檬酸

CITRIC ACID

xxx

PEG-40 氢化蓖麻油

PEG-40 HYDROGENATED CASTOR OIL

xxx

EDTA 二钠

DISODIUM EDTA

xxx

姜(ZINGIBER OFFICINALE)根提取物

ZINGIBER OFFICINALE (GINGER) ROOT EXTRACT

xxx

红车轴草(TRIFOLIUM PRATENSE)叶提取物

TRIFOLIUM PRATENSE (CLOVER) LEAF EXTRACT

xxx

聚季铵盐-47

POLYQUATERNIUM-47

xxx

四、配方中各成分的安全评估

1号原料:水,本产品使用的水符合化妆品生产用水要求,无安全风险。

2号原料:水、椰油酰胺丙基甜菜碱、氯化钠和苯甲酸钠的混合物。

水,本产品使用的水符合化妆品生产用水要求,无安全风险。

椰油酰胺丙基甜菜碱,2012年美国化妆品成分评价委员会(CIR)发布对椰油酰胺丙基甜菜碱的安全性审查,认为在配方无致敏性的情况下,该成分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是安全的。在淋洗类(Rinse off)化妆品中的使用浓度为0.005%-11%,在非染发类发用(Hair - Non-Coloring)产品中的使用浓度为0.2%-9%[4]。本产品的皮肤变态反应试验结果为未见皮肤变态反应,本产品对人无致敏性风险,详见化妆品注册检验报告。该成分的添加量为xxxx%,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氯化钠,《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中,氯化钠在用于头部的淋洗类产品中的使用量为8.64%[3]。本产品为用于头部的淋洗类产品,该成分的添加量为xxx%,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苯甲酸钠,《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表4化妆品准用防腐剂规定,苯甲酸及其盐类和酯类的限用量为总量0.5%(以酸计)[1]。该原料中带入的苯甲酸钠添加量为xxx%,本配方的苯甲酸类原料的总添加量为xxx%(以酸计),符合要求。该成分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3号原料:癸基葡糖苷和水的混合物。

癸基葡糖苷,2013年CIR发布对癸基葡糖苷的安全性审查,认为在配方无刺激性的情况下,该成分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是安全的。在淋洗类化妆品中的使用浓度为0.3%-33%,在皮肤接触类(Dermal contact)化妆品中的使用浓度为0.002%-33%[5]。本产品的急性眼刺激性试验结果为无刺激性,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结果为无刺激性,本产品对人无眼和皮肤刺激性风险,详见化妆品注册检验报告。该成分的添加量为xxx%,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水,本产品使用的水符合化妆品生产用水要求,无安全风险。

4号原料:水和C14-16 烯烃磺酸钠的混合物。

水,本产品使用的水符合化妆品生产用水要求,无安全风险。

C14-16 烯烃磺酸钠,2023年CIR发布对C14-16 烯烃磺酸钠的安全性审查,认为该成分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是安全的。在淋洗类化妆品中的使用浓度为0.12%-19%,在非染发类发用产品中的使用浓度为0.8%-19%[6]。该成分的添加量为xxx%,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5号原料:水、1,3-丙二醇、PEG-40 氢化蓖麻油和EDTA 二钠的混合物。

水,本产品使用的水符合化妆品生产用水要求,无安全风险。

1,3-丙二醇,2024年CIR发布对1,3-丙二醇的安全性审查,认为该成分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是安全的。在淋洗类化妆品中的使用浓度为0.005%-12%,在非染发类发用产品中的使用浓度为xxx%[7]。该原料中带入的1,3-丙二醇为xxx%,本配方的总添加量为xxx%。该成分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PEG-40 氢化蓖麻油,2014年CIR发布对PEG-40 氢化蓖麻油的安全性审查,认为在配方无刺激性的情况下,该成分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是安全的。在淋洗类化妆品中的使用浓度为0.00007%-14%,在非染发类发用产品中的使用浓度为0.008%-22%[8]。本产品的急性眼刺激性试验结果为无刺激性,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结果为无刺激性,本产品对人无眼和皮肤刺激性风险,详见化妆品注册检验报告。该原料中带入的PEG-40 氢化蓖麻油为xxx%,本配方的总添加量为xxx%。该成分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EDTA 二钠,2023年CIR发布对EDTA 二钠的安全性审查,认为该成分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是安全的。在淋洗类化妆品中的使用浓度为0.00002%-3%,在非染发类洗发产品(Noncoloring hair care products - Shampoos)中的使用浓度为0.00002%- 0.95%[9]。该原料中带入的EDTA 二钠为xxx%,本配方的总添加量为xxx%。该成分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6号原料:水和丙烯酸(酯)类共聚物的混合物。

水,本产品使用的水符合化妆品生产用水要求,无安全风险。

丙烯酸(酯)类共聚物,2018年CIR发布对丙烯酸(酯)类共聚物的安全性审查,认为在配方无刺激性的情况下,该成分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是安全的。在淋洗类化妆品中的使用浓度为0.00052%-4.2%,在非染发类发用产品中的使用浓度为0.00052%-4.9%[10]。本产品的急性眼刺激性试验结果为无刺激性,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结果为无刺激性,本产品对人无眼和皮肤刺激性风险,详见化妆品注册检验报告。该成分的添加量为xxx%,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7号原料:椰油酰胺 MEA和水的混合物。

椰油酰胺 MEA,2015年CIR发布对椰油酰胺 MEA的安全性审查,认为在配方无刺激性的情况下,该成分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是安全的。但该成分不得用于可能生成N-亚硝基化合物的化妆品中。该成分在淋洗类化妆品中的使用浓度为0.2%-18%,在非染发类发用产品中的使用浓度为1%-15%[11]。本产品的急性眼刺激性试验结果为无刺激性,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结果为无刺激性,本产品对人无眼和皮肤刺激性风险,详见化妆品注册检验报告。本产品N-亚硝基化合物(10种挥发性亚酰胺)未检出,见附录4。该成分的添加量为xxx%,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水,本产品使用的水符合化妆品生产用水要求,无安全风险。

8号原料:PEG-150 二硬脂酸酯和水的混合物。

PEG-150 二硬脂酸酯,2015年CIR发布对PEG-150 二硬脂酸酯的安全性审查,认为在配方无刺激性的情况下,该成分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是安全的。在淋洗类化妆品中的使用浓度为0.0003%-33.2%,在非染发类发用产品中的使用浓度为0.006%-4.5%[12]。本产品的急性眼刺激性试验结果为无刺激性,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结果为无刺激性,本产品对人无眼和皮肤刺激性风险,详见化妆品注册检验报告。该成分的添加量为xxx%,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水,本产品使用的水符合化妆品生产用水要求,无安全风险。

9号原料:山梨(糖)醇和水的混合物。

山梨(糖)醇,2019年CIR发布对山梨(糖)醇的安全性审查,认为该成分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是安全的。在淋洗类化妆品中的使用浓度为0.00007%-70%,在非染发类发用产品中的使用浓度为0.00007%-10.9%[13]。该成分的添加量为xxx%,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水,本产品使用的水符合化妆品生产用水要求,无安全风险。

10号原料:1,3-丙二醇、姜(ZINGIBER OFFICINALE)根提取物和红车轴草(TRIFOLIUM PRATENSE)叶提取物的混合物。

1,3-丙二醇,2024年CIR发布对1,3-丙二醇的安全性审查,认为该成分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是安全的。在淋洗类化妆品中的使用浓度为0.005%-12%,在非染发类发用产品中的使用浓度为0.005%-38%[7]。该原料中带入的1,3-丙二醇为xxx%,本配方的总添加量为xxx%。该成分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姜(ZINGIBER OFFICINALE)根提取物,2022年CIR发布对姜(ZINGIBER OFFICINALE)根提取物的安全性审查,认为在配方无致敏性的情况下,该成分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是安全的。在淋洗类化妆品中的使用浓度为0.0001%-0.22%,在皮肤接触类化妆品中的使用浓度为0.0000033%-0.22%[14]。本产品的皮肤变态反应试验结果为未见皮肤变态反应,本产品对人无致敏性风险,详见化妆品注册检验报告。该成分的添加量为xxx%,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红车轴草(TRIFOLIUM PRATENSE)叶提取物,《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中,红车轴草(TRIFOLIUM PRATENSE)叶提取物在用于头部的淋洗类产品中的使用量为0.03%[3]。本产品为用于头部的淋洗类产品,该成分的添加量为xxx%,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11号原料:PEG-7 甘油椰油酸酯,2020年CIR发布对PEG-7 甘油椰油酸酯的安全性审查,认为在配方无刺激性的情况下,该成分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是安全的。在淋洗类化妆品中的使用浓度为0.01%-10%,在非染发类发用产品中的使用浓度为0.18%-11.3%[15]。本产品的急性眼刺激性试验结果为无刺激性,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结果为无刺激性,本产品对人无眼和皮肤刺激性风险,详见化妆品注册检验报告。该原料的添加量为xxx%,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12号原料:异硬脂酰乳酰乳酸钠,2019年CIR发布对异硬脂酰乳酰乳酸钠的安全性进行审查,认为在配方无刺激性和致敏性的情况下,该成分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是安全的。在淋洗类化妆品中的使用浓度为0.08%-3.5%,在非染发类发用产品中的使用浓度为0.5%-2%[16]。本产品的急性眼刺激性试验结果为无刺激性,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结果为无刺激性,本产品的皮肤变态反应试验结果为未见皮肤变态反应,本产品对人无眼和皮肤刺激性风险,无致敏性风险,详见化妆品注册检验报告。该原料的添加量为xxx%,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13号原料:苯氧乙醇,《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表4化妆品准用防腐剂规定,苯氧乙醇的限用量为1.0%[1]。该原料的添加量为xxx%,符合要求。该原料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14号原料:吡罗克酮乙醇胺盐,《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表4化妆品准用防腐剂规定,吡罗克酮乙醇胺盐在淋洗类产品中的限用量为1.0%[1]。本产品为用于头部的淋洗类产品,该原料的添加量为xxx%,符合要求。该原料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15号原料:烟酰胺,2005年CIR发布对烟酰胺的安全性审查,认为该成分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是安全的。在用于身体和手部的霜、乳液、粉末和喷雾产品(Body and Hand Creams, Lotions, Powders and Sprays)中的使用浓度为0.04%-3%[17]。本产品为用于头部的淋洗类产品,可参考驻留类产品使用浓度。该原料的添加量为xxx%,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16号原料:水、聚季铵盐-47和苯甲酸钠的混合物。

水,本产品使用的水符合化妆品生产用水要求,无安全风险。

聚季铵盐-47,2012年CIR发布对聚季铵盐-47的安全性审查,认为在配方无刺激性的情况下,该成分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是安全的。在非染发类洗发产品中的使用浓度为0.2%-2%[18]。本产品的急性眼刺激性试验结果为无刺激性,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结果为无刺激性,本产品对人无眼和皮肤刺激性风险,详见化妆品注册检验报告。该成分的添加量为xxx%,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苯甲酸钠,《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表4化妆品准用防腐剂规定,苯甲酸及其盐类和酯类的限用量为总量0.5%(以酸计)[1]。该原料中带入的苯甲酸钠添加量为xxx%,本配方的苯甲酸类原料的总添加量为xxx%(以酸计),符合要求。该成分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17号原料:水和聚季铵盐-22的混合物。

水,本产品使用的水符合化妆品生产用水要求,无安全风险。

聚季铵盐-22,2016年CIR发布对聚季铵盐-22的安全性审查,认为该成分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是安全的。在淋洗类化妆品中的使用浓度为0.03%-2%,在非染发类发用产品中的使用浓度为0.3%-1%[19]。该成分的添加量为xxx%,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18号原料:泛醇,2022年CIR发布对泛醇的安全性审查,认为该成分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是安全的。在淋洗类化妆品中的使用浓度为0.000045%-5%,在非染发类发用产品中的使用浓度为0.0005%-5%[20]。该原料的添加量为xxx%,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19号原料:(日用)香精,产品中所使用的香精符合IFRA证书要求,见附录4。

20号原料:苯甲酸钠,《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表4化妆品准用防腐剂规定,苯甲酸及其盐类和酯类的限用量为总量0.5%(以酸计)[1]。该原料中带入的苯甲酸钠添加量为xxx%,本配方的苯甲酸类原料的总添加量为xxx%(以酸计),符合要求。该成分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21号原料:红没药醇,2017年CIR发布对红没药醇的安全性审查,认为该成分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是安全的。在淋洗类化妆品中的使用浓度为0.00002%-0.5%,在非染发类发用产品中的使用浓度为0.00002%-0.5%[21]。该原料的添加量为xxx%,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22号原料:柠檬酸,《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表3限用组分规定,α-羟基酸及其盐类和酯类的限用量为总量6%(以酸计), pH≥3.5(淋洗类发用产品除外)[1]。该原料的添加量为xxx%,本配方的α-羟基酸类原料的总添加量为xxx%(以酸计),符合要求。该成分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五、可能存在的风险物质的安全评估

本产品按照《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和《化妆品风险物质识别与评估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基于当前科学认知水平,对可能由化妆品原料带入、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带入的风险物质进行评估,结果表明:

本产品的生产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过程和产品包装材料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

产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是技术上无法避免、由原料带入的杂质。残留的微量杂质在正常合理使用条件下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产品安全性风险物质危害识别表见表3。

3化妆品中安全性风险物质危害识别表

标准中文名称

可能含有的风险物质

备注

/

癸基葡糖苷

/

椰油酰胺丙基甜菜碱

/

C14-16 烯烃磺酸钠

/

椰油酰胺 MEA

/

1,3-丙二醇

二甘醇

欧洲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SCCS)关于二甘醇杂质的意见[33]中,浓度不超过0.1%时,其在化妆品中的存在是安全的。本产品中二甘醇未检出(<6.0 mg/kg,即<0.0006%),不具有安全性风险,见附录2。

PEG-150 二硬脂酸酯

二噁烷和二甘醇

二噁烷:化妆品终产品中二噁烷的残留浓度应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第一章<概述>中表2“化妆品中有害物质限值”的要求,即二噁烷的残留浓度应小于30mg/kg。本产品中二噁烷的残留浓度<1 mg/kg,符合该要求,见化妆品注册检验报告。

二甘醇:欧洲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SCCS)关于二甘醇杂质的意见[33]中,浓度不超过0.1%时,其在化妆品中的存在是安全的。本产品中二甘醇未检出(<6.0 mg/kg,即<0.0006%),不具有安全性风险,见附录2。

山梨(糖)醇

/

丙烯酸(酯)类共聚物

/

PEG-7 甘油椰油酸酯

二噁烷和二甘醇

二噁烷:化妆品终产品中二噁烷的残留浓度应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第一章<概述>中表2“化妆品中有害物质限值”的要求,即二噁烷的残留浓度应小于30mg/kg。本产品中二噁烷的残留浓度<1 mg/kg,符合该要求,见化妆品注册检验报告。

二甘醇:欧洲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SCCS)关于二甘醇杂质的意见[33]中,浓度不超过0.1%时,其在化妆品中的存在是安全的。本产品中二甘醇未检出(<6.0 mg/kg,即<0.0006%),不具有安全性风险,见附录2。

氯化钠

/

侧柏(THUJA ORIENTALIS)叶提取物

农药残留

本产品的检测报告显示,该产品无六六六或滴滴涕的农药残留。本原料不具有安全性风险,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的危害。见附录2。

异硬脂酰乳酰乳酸钠

/

苯氧乙醇

二噁烷和苯酚

二噁烷:化妆品终产品中二噁烷的残留浓度应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第一章<概述>中表2“化妆品中有害物质限值”的要求,即二噁烷的残留浓度应小于30mg/kg。本产品中二噁烷的残留浓度<1 mg/kg,符合该要求,见化妆品注册检验报告。

苯酚:根据日本化妆品标准[34]允许使用的防腐剂中,苯酚在化妆品中的限量为0.1g/100g(1000 μg/g)。本产品中苯酚未检出(<0.20 μg/g),符合该要求,本原料不具有安全性风险,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的危害。检测报告见附录2。

吡罗克酮乙醇胺盐

仲链烷胺和亚硝胺

仲链烷胺:单链烷醇胺中仲链烷胺的残留浓度应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表3“化妆品限用组分”的要求,即原料中仲链烷胺的含量应小于0.5%。本原料中仲链烷胺的含量小于0.5%,符合要求,见附录3。

亚硝胺:化妆品终产品中亚硝胺的残留浓度应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表3“化妆品限用组分”的要求,即亚硝胺的残留浓度应小于50 μg/kg。本原料中亚硝胺的浓度小于50 μg/kg,符合要求,见附录3。本产品中10种挥发性亚酰胺未检出,不具有安全性风险,检测报告见附录2。

烟酰胺

/

苯甲酸钠

/

侧柏(PLATYCLADUS ORIENTALIS)叶提取物

农药残留

本产品的检测报告显示,该产品无六六六或滴滴涕的农药残留。本原料不具有安全性风险,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的危害。见附录2。

泛醇

/

(日用)香精

/

聚季铵盐-22

/

红没药醇

/

柠檬酸

/

此外,该产品的检验报告显示其铅、汞、砷、镉、二噁烷检验结果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表2《化妆品中有害物质限量》的限值要求。

六、风险控制措施或建议

本产品为洗发露,使用时涂抹于头部,用后冲洗,可每日使用。

已标注的警示语:

注意:避免接触眼睛,如不慎入眼,请即用清水洗净。

七、安全评估结论

本产品为洗发露(淋洗类化妆品),使用时涂抹于头部,用后冲洗,可每日使用。主要暴露方式为经皮吸收,根据产品的特性,对本产品的暴露评估考虑经皮途径。

通过对产品以下各方面的综合评估:

1、各成分的安全评估结果显示,所有成分在本产品浓度下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2、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检测及评估结果显示,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3、产品防腐效能评估或测试结论:见附录;

4、微生物检验结果显示该产品微生物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有关要求;

5、有害物质检测结果显示,该产品有害物质含量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有关要求;

6、产品的稳定性评估或测试结论:见附录;

7、产品的包装相容性评估或测试结论:见附录;

8、本产品的急性眼刺激性试验结果为无刺激性,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结果为无刺激性,皮肤变态反应试验结果为未见皮肤变态反应,皮肤光毒性试验结果为未见皮肤光毒性,本产品对人体无眼和皮肤刺激性风险,无皮肤致敏性和光毒性风险。

9、配方中各成分之间未预见发生有害的相互作用。

综上,认为该产品在正常及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八、安全评估人员的签名 

评估人:     

日期:

地址:

九、安全评估人员简历

姓名

性别

学位

专业

单位

个人简历

从事工作简介

培训记录

十、参考文献

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公告,2015年第268号

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2021年第62号

3.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检院关于发布《国际权威化妆品安全评估数据索引》和《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的通知,发布时间:2024-04-30

4. Final Report of the Cosmetic Ingredient Review Expert Panel on the Safety Assessment of Cocamidopropyl betaine (CAPB).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oxicology, 2012, 31(Suppl. 1): 77-111

5. Safety Assessment of Decyl Glucoside and Other Alkyl Glucosides as Used in Cosmetic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oxico- logy, 2013, 32(Suppl. 3): 22-48

6. Sodium α-Olefin Sulfonate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oxicology, 2023, 42(Suppl. 3) 104-106

7. Safety Assessment of Alkane Diols as Used in Cosmetic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oxicology, 2024, 43(Suppl. 2): 70-131

8. Safety Assessment of PEGylated Oils as Used in Cosmetic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oxicology, 2014, 33(Suppl. 4): 13-39

9. EDTA and Salt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oxicology, 2023, 42(Suppl. 3): 32-36

10. Amended Safety Assessment of Acrylates Copolymers as Used in Cosmetics. Final Report 12/2018 Available from CIR

11. Safety Assessment of Ethanolamides as Used in Cosmetic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oxicology, 2015, 34(Suppl. 1): 18-34

12. Safety Assessment of PEG Diesters as Used in Cosmetics. Final Report 03/2015 Available from CIR

13. Safety Assessment of Mannitol, Sorbitol, and Xylitol as Used in Cosmetics. Final Report 12/2019 Available from CIR

14. Safety Assessment of Zingiber officinale (Ginger) – Derived Ingredients as Used in Cosmetics. Final Report 12/2022 Available from CIR

15. Safety Assessment of PEGylated Alkyl Glycerides as Used in Cosmetic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oxicology, 2020, 39(Suppl. 2): 26-58

16. Safety Assessment of Alkanoyl Lactyl Lactate Salts as Used in Cosmetics. Final Report 06/2019 Available from CIR

17. Final Report of the Safety Assessment of Niacinamide and Niacin.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oxicology, 2005, 24(Suppl. 5): 1-31

18. Safety Assessment of Trimoniums as Used in Cosmetic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oxicology, 2012, 31(Suppl. 3): 296-341

19. Safety Assessment of Polyquaternium-22 and Polyquarternium-39 as Used in Cosmetic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oxicology, 2016, 35(Suppl. 2): 47-53

20. Safety Assessment of Panthenol, Pantothenic Acid, and Derivatives as Used in Cosmetic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oxicology, 2022, 41(Suppl. 3): 77-128

21. 40th Anniversary Overview and Rereview Summaries From 2011 to 2015.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oxicology, 2017, 36(Suppl. 2): 14-58

22. Safety Assessment of Galactomannans as Used in Cosmetic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oxicology, 2015, 34(Suppl. 1): 35-65

23. Safety Assessment of Adenosine as Used in Cosmetic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oxicology, 2024, 43(Suppl. 1) : 50-63

24. Safety Assessment of Propylene Glycol, Tripropylene Glycol, and PPGs as Used in Cosmetic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oxicology, 2012, 31(Suppl. 2): 245-260

25. Safety Assessment of Alkyl PEG Ethers as Used in Cosmetic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oxicology, 2012, 31(Suppl. 2): 169-244

26. Safety Assessment of Monosaccharides, Disaccharides, and Related Ingredients as Used in Cosmetic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oxicology, 2019, 38(Suppl. 1): 5-38

27. Safety Assessment of Panax spp Root-Derived Ingredients as Used in Cosmetic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oxicology, 2015, 34(Suppl. 3): 5-42

28. Safety Assessment of Styrene and Vinyl-type Styrene Copolymers as Used in Cosmetics. Final Report 09/2014 Available from CIR

29. Safety Assessment of Decyl Glucoside and Other Alkyl Glucosides as Used in Cosmetic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oxicology, 2013, 32(Suppl. 3): 22-48

30. Safety Assessment of 1,2-Glycols as Used in Cosmetic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oxicology, 2012, 31(Suppl. 2): 147-168

31. Safety Assessment of Caprylhydroxamic Acid as Used in Cosmetics. Final Report 09/2020 Available from CIR

32. Safety Assessment of Monoglyceryl Monoesters as Used in Cosmetic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oxicology, 2020, 39(Suppl. 3): 93-126

33.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C) No.1223/2009

34. 日本化妆品标准,日本厚生劳动省告示第331号(2000年9月)

十一、附录

1、香精的IFRA证书

2、产品的微生物、有害物质和二噁烷的检测报告(见化妆品注册检验报告GFxxxxxx),产品中仲链烷胺和亚硝胺(N-亚硝基化合物)的检验报告(xxxx),产品中二甘醇和农药残留的检验报告(xxxx),产品中苯酚的检验报告(xxx)

3、产品防腐效能评估或测试结论

4、产品的稳定性评估或测试结论

5、产品的包装相容性评估或测试结论

附录3

化妆品防腐效能测试评估结论

一、产品名称:xxxx洗发露

二、测试评估依据:(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勾选,可多选)

☐ 根据技术规范、技术指南、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际标准等开展的相关研究(具体参考文件名称和编号:xxxxxx);

☐ 自建测试或评估方法对化妆品的防腐效能开展的研究报告;方法经过企业验证,已形成标准操作规程(自建方法名称和编号:xxxxxx);

☐ 其它(请举出具体内容)

三、测试过程和结果简述:(包含试验起止日期、试验样品、测试菌株、中和剂、试验结果等内容描述)

四、评估结论:

☐ 经对化妆品防腐效能研究结果进行系统分析,结合产品特性、产品配方及产品包装等,进行综合研判。基于现有的知识水平,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本产品防腐效能良好,未预见对消费者构成潜在的微生物安全风险。

☐ 经对产品特性、产品配方及产品包装等进行综合研判,认为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本产品为低微生物风险产品,未预见对消费者构成潜在的微生物安全风险,无需进行测试。

五、承诺

我公司对于本产品防腐有效性的评估过程及评估结论的科学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签章)

20XX年XX月XX日

附录4

化妆品稳定性测试评估结论

一、产品名称:xxxx洗发露

二、测试评估依据:(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勾选,可多选)

☐根据技术规范、技术指南、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际标准等开展的相关研究(企业提供参考具体文件名称和编号);

☐ 自建测试或评估方法对化妆品的稳定性开展的研究报告;方法经过企业验证,已形成标准操作规程(企业提供内部标准操作规程名称和编号);

☐ 其它:(请举出具体内容)

三、测试过程和结果简述:(包含试验起止日期,试验样品、试验方法、试验考察项目、试验结果等内容描述)

四、评估结论:经对化妆品稳定性研究结果进行系统分析,结合产品特性和产品配方等进行综合研判,基于现有的知识水平,在正常可预见的存储条件下,本产品的稳定性可达XX个月。

五、承诺

我公司对于本产品稳定性的评估过程及评估结论的科学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签章)

20XX年XX月XX日

附录5

化妆品包材相容性测试评估结论

一、产品名称:xxxx洗发露

二、测试评估依据:(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勾选,可多选)

☐ 根据技术规范、技术指南、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际标准等开展的相关研究(具体参考文件名称和编号:xxxxxx);

☐ 自建测试或评估方法对化妆品与包材相容性开展的研究报告;方法经过企业验证,已形成标准操作规程(自建方法名称和编号:xxxxxx);

☐ 其它(请举出具体内容)

三、测试过程和结果简述:(包含试验起止日期,试验样品、试验方法、试验项目、试验结果等内容描述)

四、评估结论:经对已有产品包材相容性依据资料开展评估,基于现有的知识水平,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本产品与其直接接触包材之间相容性风险可控,未预见导致化妆品产生人体健康安全性风险。

五、承诺

我公司对于本声明中的评估过程及评估结论的科学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签章)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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