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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悦榕化妆品有限公司“龙血麒麟竭臻耀嫩肤修护面膜”【罚款2.5万】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穗云市监处罚〔2023〕983号

李锦聪3个月前 (07-23)广州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广州悦榕化妆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87612515R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周波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云市监处罚〔2023〕983号
违法行为类型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
违法事实生产、经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化妆品;在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其实施召回后拒不召回,或者在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停止或者暂停生产、经营后拒不停止或者暂停生产、经营的行为的处罚。;
处罚依据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使用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原料、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包装材料,应当备案但未备案的新原料生产化妆品,或者不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技术规范使用原料;  (二)生产经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者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  (三)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  (四)更改化妆品使用期限;  (五)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六)在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其实施召回后拒不召回,或者在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停止或者暂停生产、经营后拒不停止或者暂停生产、经营。②《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超量或者超范围使用国家规定的化妆品限用原料生产化妆品,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废弃、回收等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者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当事人:广州悦榕化妆品有限公司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87612515R住所: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永兴村陈太路109号法定代表人:周波经查明,当事人于2021年5月12日开始生产“龙血麒麟竭臻耀嫩肤修护面膜(批号:20210512C、限用日期:20240511)”,共生产1500盒,其中,3盒用于自检,已经消耗掉,4盒用于留样,于2023年6月8日在我局执法人员的见证下进行销毁,其余1493盒于2021年6月16日销售给客户,每盒销售价格为1.5元。当事人销售上述产品的货值为2250元,违法所得为2239.5元。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抽检报告后,立即对上述不合格批次产品进行召回措施,但是由于出货时间较久,经销商通过零售方式已经销售完毕,无法召回,因此召回数量为零。当事人销售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超标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管理,诚信自律,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生产经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者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2239.5元;二、处罚款25000元。上述罚没款合计共是27239.5元。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销售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超标的化妆品的行为。
罚款金额(万元)2.5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30914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7-12
处罚机关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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