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八期)(过渡期专刊)
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要求:自2021年5月1日起,注册人备案人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时,应当填报产品配方原料的来源和商品名信息,其中涉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有质量规格要求的原...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六期)(用户权限专刊)
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生产经营常见问题解答(一)》,为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确保质量安全负责人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产品放行职责,按照“一证一人”的原则,申请两个以上(含两个)的化妆品生产许可,不得由同一个自然人担任上述企业的质量安全负...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四期)(过渡期专刊)
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要求:自2021年5月1日起,注册人备案人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时,应当填报产品配方原料的来源和商品名信息,其中涉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有质量规格要求的原...
广州: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二十七)
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四)》,自2022年1月1日起,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的...
关于印发安徽省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整理和审核要点的通知
国家公布的规范汉字。除注册商标、网址、专利名称、境外企业名称和地址等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或约定俗成的专业术语(如SPF、PFA、PA、UVA、UVB、维生素C等),所有其他文字均应完整、规范地翻译为中文,并将原文附在相应的译文之后。(二)国...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药监综妆函〔2022〕625号北京、上海、浙江、山东、广东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药监局决定在部分地区开...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原备案平台未被认领普通化妆品备案的通告
国家药品监管局新备案平台(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认领在原备案平台(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已备案的广州市国产普通化妆品(产品清单见附件)的备案。如你单位认为我局在取消备案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你的合法权益,可以自收到本...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广州市未提交年度报告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的通告
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等规定,我局已取消截至2022年6月30日未通过国家药品监管局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的广州市国产普通化妆品(产品清单见附件)的...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的公告(2022年第90号)GMPC 105条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的公告(2022年第90号)为规范化妆品生产许可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贯彻执行《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化妆品生产...
广东省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核查要点(2022年版)
国家有关用章规定,签章齐全,具有法律效力。除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注册和备案检验机构、公证机关等出具的资料原件外,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均应由境内注册人、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逐页加盖公章。1.通过产品名称、结合产品标签样稿等资料核查产品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