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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将《化妆品中三价铬和六价铬的检验方法》等8项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2026年第51号)

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化妆品中三价铬和六价铬的检验方法》等8项方法,经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会议审查通过,现予以发布,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相应章节(见附件1)。

《化妆品中三价铬和六价铬的检验方法》等4项方法为新增检验方法(见附件2—5)。《细菌回复突变试验方法》等4项方法为修订检验方法(见附件6—9),替换《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原有方法。

上述8项方法自2027年3月1日起实施。在上述方法实施前,鼓励化妆品注册、备案相关检验采用上述方法。

特此公告。

  

附件:1.《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8项标准制修订项目汇总表

   2.化妆品中三价铬和六价铬的检验方法

   3.化妆品中月桂酰精氨酸乙酯盐酸盐的检验方法

          4.化妆品中1-羟乙基-4,5-二氨基吡唑硫酸盐等11种原料的检验方法

          5.人体长期试用试验方法

   6.细菌回复突变试验方法

   7.体外哺乳动物染色体畸变试验方法

   8.90天经口毒性试验方法

   9.90天经皮毒性试验方法

国家药监局

2026年5月21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第51号公告附件1.doc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第51号公告附件2.doc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第51号公告附件3.doc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第51号公告附件4.doc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第51号公告附件5.doc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第51号公告附件6.doc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第51号公告附件7.doc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第51号公告附件8.doc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第51号公告附件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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