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的通知
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强网络销售化妆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违法化妆品行为,在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第一阶段的工作基础上,国家药监局决定自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再次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8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6号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广州药监: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三)
经办人账号;2、访问企业信息资料管理系统,申办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生产企业角色权限。3、访问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进行新产品备案、已有产品补录、备案变更、备案注销及产品年度报告。 由于近期化妆品注册备案平台刚投入使用,咨询量较大,...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
经营的化妆品,应当按照本规范进行功效宣称评价。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是指通过文献资料调研、研究数据分析或者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试验等手段,对化妆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功效宣称内容进行科学测试和合理评价,并作...
欧盟化妆品禁止动物试验公告(原文)
经过动物测试的化妆品和成品成分化妆品法规中也包含相同的规定,该法规于2013年7月11日取代了化妆品指令。自2004年9月11日起,对化妆品成品的测试禁令生效。自2009年3月11日起,对成分或成分组合的测试禁令生效。自2009年3......
关于育发等五类特殊用途化妆品过渡期处理细则的公告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受理大厅)现场领取申报资料原件;(二)邮寄受理通知书(加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受理专用章的原件)和回邮声明(加盖申请人公章)到受理大厅后,由中检院按照回邮声明中的地址和联...
国家药监局关于批准月桂酰精氨酸乙酯HCl等4个原料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的公告(2020年 第141号)
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技术审评专家委员会和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审核,现批准月桂酰精氨酸乙酯HCl作为化妆品防腐剂使用,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三章的化妆品准用防腐剂(表4);批准甲氧基PEG-23甲基丙烯酸酯/甘.....
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 第144号)
经受理尚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许可申请,按照《条例》属于普通化妆品或者不属于化妆品的产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终止审批;按照《条例》属于特殊化妆品的产品,申请人可以调整申报资料后继续按程序审评审批。四、关于香皂和牙膏管理自2021年1月...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第75号
经备案,擅自使用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处30000元以下罚款。第十七条 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未正确、清晰地标注净含量的,责令改正;未标注净含量的,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