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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新原料安全使用历史研究和判定指南(试行)
经营等关键信息。如已上市化妆品非新原料注备人生产,应说明信息来源并取得相应授权。经研究,如能够获得充足、确切的安全使用历史,并能够充分说明拟注册备案新原料在化妆品实际使用中的安全性,可按照《资料规定》中的对应情形申请注册或进行备案,同时应按...
化妆品新原料安全食用历史研究和判定指南(试行)
经研究,如能够获得充足、确切的安全食用历史证明资料,且能够支持拟注册备案新原料的安全评估,可按照《资料规定》中的对应情形申请注册或进行备案,同时应按照《资料规定》要求,提交相应的安全食用历史、毒理学试验和安全评估等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的真实性...
《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实行动态调整 两个化妆品新原料纳入目录
经氨酸和深圳市维琪医药研发有限公司备案的β-丙氨酰羟脯氨酰二氨基丁酸苄胺两个化妆品新原料安全监测期已满3年,经评估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国家药监局将上述两个原料纳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Ⅱ。 此外,《目录》Ⅰ作更新调整如...
国家药监局关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61号)
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新原料投入使用后3年安全监测期满未发生安全问题的,纳入《目录》。为便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管理,国家药监局将《目录》分为Ⅰ和Ⅱ两个清单管理。对国家药监局2021年发布的《目录》进行局部修改完善,作为《目录》Ⅰ管理。化妆品新原...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督管理问题解答(七)
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应当有中文标签。标签内容应当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中产品标签样稿一致。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要求,已注册或者备案产品以套盒、礼盒等形式组合销售,组合过程不...
关于开展2025年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自查工作的通知
经营,保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根据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25年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自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自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7月31日。 ...
关于国产牙膏备案信息管理平台 数据迁移有关工作事项的通告
经在广东省国产牙膏备案信息管理平台提交牙膏备案资料的,备案管理部门继续按照规定对备案资料进行核查,经确认通过后,予以公布。 三、除仅宣称具有清洁功效的外,已简化备案的牙膏产品,牙膏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应当于2025年12月1日前,通过广东...
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年报
经营行为等具有重要作用。2024年,国家药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旨在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公众用妆...
国家药监局关于将牙膏中过硬颗粒的检验方法等7项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通告(2025年第18号)
经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会议审查通过,现予以发布,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相应章节(见附件1)。 《牙膏中过硬颗粒的检验方法》《牙膏中二甘醇和乙二醇的检验方法》《牙膏中可溶氟、游离氟的检验方法》《牙膏中总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