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安全评估基础数据分析和挑战探讨 - 李锦聪
药监局发布了《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以下称《安评导则》),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导则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前,必须依据《安评导则》的要求开展化妆品安...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中氯倍他索乙酸酯的测定》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的公告(2023年第141号)
药监局批准《化妆品中氯倍他索乙酸酯的测定》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现予发布。特此公告。附件:化妆品中氯倍他索乙酸酯的测定(BJH202302)国家药监局2023年10月30日......
广州审评: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四十八期)
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牙膏监管法规和简化已上市牙膏备案资料要求等有关事宜的公告(2023年第124号)》(以下简称《124号公告》)等相关规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国产牙膏应当在上市销售前向备案人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进...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国产牙膏备案工作的通告
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国产牙膏备案工作的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 告2023年第69号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牙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贯彻落实牙膏.....
关于贯彻落实牙膏监管法规和简化已上市牙膏备案资料要求等有关事宜的公告(2023年第124号)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进口牙膏应当在进口前向国家药监局备案。牙膏备案人应当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牙膏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技术部门发布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和技术指导原则等,按照备案管理部门发布的备案工作细化办事指南,通过备案平台提交相应的备...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二十四期)
药监局关于发布儿童化妆品标志的公告》(2021年第143号),儿童化妆品应当在销售包装展示面标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儿童化妆品标志,即“小金盾”。儿童化妆品应当以“注意”或者“警告”作为引导语,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标注“应当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中检院关于发布《化妆品配方填报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23年第2号)
药监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等相关法规要求,中检院制定了《化妆品配方填报技术指导原则》(见附件)。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工作程序的通知》(药监综妆〔2022〕32号),现予发布...
中检院关于发布《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填报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23年第3号)
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工作程序的通知》(药监综妆〔2022〕32号),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此通告。 附件: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填报技术指导原则化妆品安全评价中心2023年9月4日一、前言化妆品的质量安全...
中检院关于发布《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填报指南》的通知
药监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2023年第34号)》等有关要求,中检院组织制定了《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填报指南》(以下称《指南》),现予发布,请根据《指南》要求做好原料安全信息填报工作。 附件...
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清单
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的相应产品信息的一致性。《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日常经营行为检查根据产品风险情况,定期组织对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开展日常经营行为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检查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经营的化妆品是否存在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