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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的通知
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及时制止,并报告平台所在地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要求见附件1)。同时,将相关核查线索移交平台内经营者实际经营地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移交要求见附件2)。四是督促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在其经营活动主...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除后,方可恢复生产。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现场检查。第三十四条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连续停产1年以上,重新生产前,应当进行全面自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自查和整改情况应当在恢...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
除臭和辅助剃须剃毛等),或者通过简单物理遮盖、附着、摩擦等方式发生效果(如物理遮盖祛斑美白、物理方式去角质和物理方式去黑头等)且在标签上明确标识仅具物理作用的功效宣称,可免予公布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第八条 仅具有保...
欧盟化妆品禁止动物试验公告(原文)
除外。对于这些特定的健康影响,自2013年3月11日起实施销售禁令,无论是否有替代的非动物试验。禁令的历史审查2013年营销禁令的实施期限根据化妆品指令第4a(2.3)条,欧盟委员会被要求分析2013年销售禁令所涵盖的一项或多项复杂测试是否...
关于育发等五类特殊用途化妆品过渡期处理细则的公告
除臭五类特殊用途化妆品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如下处理:一、脱毛、美乳、健美和除臭四类产品化妆品行政许可管理系统中已受理尚未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脱毛、美乳、健美和除臭四类产品共170件(具体信息见附表1),申请人应于2021年3月31日前采取以下两种...
国家药监局关于批准月桂酰精氨酸乙酯HCl等4个原料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的公告(2020年 第141号)
除了唇部产品、口腔卫生产品和喷雾产品之外的各类化妆品【使用限量】0.4%【其他限制和要求】根据目前科学认识,尚无其他限制和要求【注意事项】避免接触眼睛,若发生需要采取相应措施【贮存条件】需保存在干燥、阴凉和通风良好的场所,避免日光直射、热环...
《化妆品新法律法规汇编》2022版使用说明
除外),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更新以后会同步增加进去,发布第二个版本。同时有在线版目录(法规原文链接):http://www.hzpwjc.cn/fagui/......
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 第144号)
除臭类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再按照特殊化妆品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再受理相关产品的注册申请,不再发放相关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此前已经受理尚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许可申请,按照《条例》属于普通化妆品或者不属于化妆品的产品,国家药品监督...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第75号
除去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内装商品的量。(三)实际含量是指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按照《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通过计量检验确定的定量包装商品实际所包含的量。(四)标注净含量是指由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在定量包装商品的包装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4-(1-苯乙基)-1,3-苯二酚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的公告(第71号)377 苯乙基间苯二酚
除另有规定外,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一级实验用水。以下操作均在避光条件下进行。3.1 间苯二酚,纯度>99.0%。3.2 甲醇,色谱纯。3.3 甲醇水溶液,甲醇:水(20:80)。3.4&n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