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进口普通化妆品数据分析(一季度)
为强化审评数据分析,质量风险重点研判,促进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科学高效,审评五部开展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审评数据“一期一汇”工作。
2022年第一季度,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整理初审共计通过507个品种,其中首次备案118个,历史产品信息补录210个,备案变更17个,备案注销162个;发出责令改正审核意见共计1057条。
审核意见按照A《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表》及相关资料、B产品名称信息、C产品配方、D产品执行的标准、E产品标签样稿、F产品检验报告、G产品安全评估资料、H其它问题、X不属于备案范围情形进行分类。具体分布见表1、图1。
表1 备案问题分布情况
问题分类 | 问题表述 | 问题数量 | 占比(%) |
A | 《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表》及相关资料 | 225 | 21.3 |
B | 产品名称信息 | 97 | 9.2 |
C | 产品配方 | 112 | 10.6 |
D | 产品执行的标准 | 211 | 20 |
E | 产品标签样稿 | 248 | 23.5 |
F | 产品检验报告 | 41 | 3.9 |
G | 产品安全评估资料 | 66 | 6.2 |
H | 其它问题 | 46 | 4.4 |
X | 不属于备案范围情形 | 11 | 1 |
总计 | / | 1057 | 100 |
图1备案问题分布情况
问题数量占比前3位分别为E产品标签样稿、D产品执行的标准、A《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表》及相关资料,占比总和为64.8%。主要问题分析如下:
1、产品标签样稿(E)
(1)标签样稿填写不完整。系统中产品标签项应填报基本内容、其他信息、标注的标签内容以及上传附件资料。标签样稿主要包括基本内容、其他信息以及标注的标签内容。附件资料上传内容应确保未超出标签样稿内容,超出部分建议在其他文案内容中补充填写。
(2)中文标签标注内容不完整。进口产品原包装标签标识含具体香料组分的,建议在中文标签中作为安全警示用语的内容标出。配方含《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有其他限制和要求的原料,如水杨酸,中文标签中应标注要求的内容。存在涉嫌误导消费者的宣传,中文标签中应进一步解释说明。
(3)其他规范性问题。附件资料上传有误,即原销售包装、原包装翻译件、销售包装平面图、销售包装立体图、说明书等上传位置有误。系统中内容填写不完整,如漏填净含量、使用期限等。
2、《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表》及相关资料(A)
主要问题为分类编码填写有误。包括功效宣称分类与标签不一致,作用部位分类与使用方法中使用部位不一致,产品剂型分类与产品性状、生产工艺不一致,使用人群分类与标签不一致,使用方法分类与使用方法不一致,以及使用方法同时包含淋洗和驻留的,未按驻留类化妆品选择对应序号。应当根据化妆品功效宣称、作用部位、使用人群、产品剂型和使用方法,按照《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进行分类编码。
3、产品执行的标准(D)
(1)微生物和理化指标中,缺少控制指标。如配方中含有甲醛及甲醛缓释体类原料,理化指标应包含游离甲醛指标。应当提交对产品实际控制的微生物和理化指标,微生物和理化指标应当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的要求。
(2)微生物和理化指标中,质量管理措施与简要说明不一一对应。如质量管理措施为原料指标控制和全项检验,简要说明中仅对全项检验进行说明。简要说明中应当对每一项质量管理措施进行说明。
(3)生产工艺中所用原料与产品配方不一致。如产品配方含1-7号原料,生产工艺中原料分组缺少或重复列出3号原料。全部原料应当在生产步骤中明确列出,所用原料名称或者序号应当与产品配方中所列原料一致;若同一原料在不同步骤阶段中使用,应当予以区分;若生产过程中需使用但在后续生产步骤中去除的水、挥发性溶剂等助剂,应当予以注明。
(4)其他规范性问题。如漏填安全警示用语,使用期限填写3或24,应明确为3年或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