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检院关于发布《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提交指南(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致敏性时,该原料用于化妆品是安全的”,可采用本产品的人体(满足伦理要求的前提下)或毒理学试验数据评估认为对消费者不具有刺激性/致敏性,采用该原料的评估结论。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欧洲药...
毒理学关注阈值(TTC)方法应用技术指南 (征求意见稿)
致敏性:根据供应商测试,局部封闭涂皮(BuehlerTest,BT)试验中,采用0.1%的该原料进行诱导接触和激发接触,未见皮肤变态反应;遗传毒性:细菌回复突变试验和体外染色体畸变试验结果显示,己基癸醇未引起基因突变和染色剂畸变;其他系.....
交叉参照(Read-across)应用技术指南 (征求意见稿)
致敏性:根据供应商测试,局部封闭涂皮(BuehlerTest,BT)试验中,采用1%的该原料进行诱导接触和激发接触,未见皮肤变态反应;遗传毒性:细菌回复突变试验和体外染色体畸变试验结果显示,未引起基因突变和染色剂畸变;系统毒性:未收集到.....
关于保留《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最高历史使用量作为安全评估证据的建议
致敏性、光毒性)等人体安全性试验(斑贴)验证的数据,具有较长期安全使用历史。基于此,建议在接下来的实施完整版安全评估时,继续保留《已使用目录》的最高历史使用量作为安全评估证据。并建议结合新规实施以来注册备案系统收集到的历史使用量以及产品分类...
关于化妆品完整版安评中若干关键问题的讨论
致敏性、光毒性和光变态反应)适用于复配原料和多组分终产品的毒理评价,还有系统毒性中的遗传毒性(基因突变、染色体畸变)。其他的系统毒性试验方法(如:急性、亚慢、慢性、生殖发育、致癌)可能不适用于复配原料或两个成分以上的终产品。举例:假如某个多...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实施牙膏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的公告(2023年第148号)
致敏性试验等毒理学试验。上述评估资料应当符合国家药监局发布的牙膏、化妆品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和技术指导原则。第三十一条 仅供出口的牙膏产品,应当在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备案,由生产企业提交以下资料:1.产品名称;2.拟出...
化妆品安全评估基础数据分析和挑战探讨 - 李锦聪
致敏性(皮肤变态反应);(3)皮肤光毒性;(4)皮肤光变态反应(光敏性)。系统毒性:(1)急性毒性(经口、经皮、吸入);(2)重复剂量毒性(经口、经皮、吸入);(3)遗传毒性/致突变试验(基因突变和染色体畸变)(M);(4)生殖和发育毒性/...
中检院关于发布《儿童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23年第1号)
致敏性,皮肤光毒性试验结果应当为无光毒性。2.6.3人体安全性试验报告防晒类儿童化妆品应当按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人体皮肤封闭型斑贴试验,30例受试者中出现1级皮肤不良反应的人数应当小于等于1例,且不得出现2级及2级以上皮肤不良....
化妆品原料安全评估和毒理学基础知识
致敏性)、光毒性和光敏性。在安全技术规范中有相应的试验方法,局部毒性试验数据可以是原料也可以终产品加测,最好就是原料加测,下游化妆品工厂就不用花重复的钱,原料商不加测,所有用到该原料的工厂和每一个产品都要为此花重复的钱,也能减少大量的动物实...
化妆品原料要求和使用目的及香精安评探讨
致敏性组分:苯甲醛”以告知消费者。即对致敏性组分含量在驻留类产品中大于等于0.001%,以及在淋洗类产品中大于等于0.01%时,需要在产品标签上标注警告语。关于0.001%和0.01%不是所谓法规的限值,只是欧盟认为在此浓度下,相对普通消费...